本月9日,湖北公安县农机局正副局长在局长办公室内交流工作时,副局长朱某要求报销去年的一笔接待费用,被局长陈某蛮横拒绝,引发肢体冲突。事后副局长朱某到医院治疗,右眼皮、右嘴唇伤口缝合多针;局长陈某自称手部骨折。 (2月16日《武汉晚报》) 由“北”到“南”,由鄂到湘,从湖北公安的两个局长在办公室打架,人们很自然地就会想起去年10月湖南衡阳司法局正副局长万春生和廖曜中在党组会上互殴的丑闻。只不过上回是市局局长,这回是县局局长,看来地不分南北,官不在大小,都有一副火爆脾气,一言不合,拳脚相向,管他什么办公室,管他什么党组会! 万廖互殴的官场丑闻当时广泛传播,尽人皆知,相信陈朱二位也不会没有耳闻。他们为什么要甘随其后,再续丑闻呢?我以为,万廖互殴事件没有得到妥善解决,或者说不了了之的“冷处理”,对官场没有起到应有的警诫作用,应该是陈朱互殴的深层次原因之一。他们的潜意识中,难免会认为,正副职打一架,也不过如此,到衡阳市司法局的网站上看看,万春生还是局长,廖曜中还是副局长,官照当,钱照拿,没啥实际损失,那凭啥不“该出手时就出手”呢? 应该说,万廖互殴和陈朱互殴还不太一样,万春生要调个“女同志”进廖曜中分管的法律援助中心,不仅违背了“逢进必考”的原则,事先也没和廖曜中商量,直接拿到党组会上,于公于私都不在理上。所以被打伤的廖曜中对外一直自称自己是“反腐英雄”。那么这个万春生究竟腐不腐呢?官方不仅至今未出调查结果,对二人的打架斗殴,也未作实质性处理。我真不明白,这二人现在衡阳司法局还怎么工作呢?下属还能听从他们的指挥吗? 无独有偶,这次公安县委对陈朱互殴的主角的处理还是不痛不痒。“由县委领导会同纪委、组织部门对陈、朱二人进行诫免谈话;对陈、朱二人在全县予以通报批评;责令陈、朱二人向县委写出深刻检查。”连个行政警告或记过都没有,毕竟他们都是行政官员啊。还有,陈对朱已经构成明显的伤害,陈自称手腕骨折并没有就医证明,司法机关为什么又不介入处理?他们二人可能都是党员,但党内处分能代替行政处分和司法处理吗?县委如此越权,对他们实际上是起到了庇护作用,却起不到任何警示作用的。 官员在办公场所一再打架斗殴的一再草率处理,不去分辨是非,板子高高举起又轻轻放下的“责罚”(准确地说,只能算“责备”),只不过是应付舆论的一种方式,糊过去一时是一时。这种处理方式,不仅矛盾没有解决,而且严重损害了党和政府的形象。如不扭转,街头痞子混混的斗殴之风,没准儿会更多的波及官场。 新闻链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