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中央近2亿打造卫生安徽
江淮晨报5月25日讯 今年,国家财政部、卫生部安排我省公共卫生项目11个,补助资金19771万元。这是中央财政对我省卫生工作支持力度最大的一年。这些项目的实施,将对提高我省公共卫生服务水平和突发性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能力,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产生积极的作用。
4682万——农村医疗
中央资金安排4682万元,为2028所建制乡镇卫生院配备部分急救设备,改善基本设施;为每个乡镇院培训1名传染病主检医师,共2028名,对18207名村卫生机构人员开展传染病防治知识培训,对2125名乡镇卫生院院长?含97名副院长?开展管理知识培训。为我省16个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试点县(市)级经办机构及408个乡镇派出机构各配备1台计算机;对与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有关的人员4824人进行培训。
2713万——血吸虫病
中央资金安排2713万元,开展120万人次的血检、13万人次粪检和4000人次的体检,及时发现病人;开展20万人次的人群化疗和1110人次的晚期血吸虫病治疗;发放102万张的健康教育年历、100万张中小学生课程表、4000套健康教具和1.5万个警示牌,提高疫区群众血吸虫病防治知识知晓率;进行3亿平方米钉螺调查,在易感地带进行6000万平方米的药物灭螺,减少人畜感染;为血防机构装备135台解剖镜,提高其防控能力。
2634万——艾滋防治
中央资金安排2634万元,通过监测检测、宣教干预、母婴阻断、抗病毒治疗、示范区建设,健全省、市、县级艾滋病检测网络,掌握我省疫情的基本情况和疫情动态,提高艾滋病防治能力和群众艾滋病防治知识知晓率,改变高危人群行为。另外,建立一个中医药治疗艾滋病项目基地,治疗450例病人,检测150例病人,培训240人。
2317万——县级医院
中央资金安排2317万元,用于改善我省61个县县医院急救、检验、感染性疾病科基本的诊疗设备装备;61个县医院每院选10人到上一级医院进修学习3个月;从19个城市医院每院选派5名医生到19个国家扶贫开发重点县帮助工作一年,提高其主要临床和医技科室的诊疗能力。
1645万——监督机构
中央资金安排1645万元,为1个省级、9个市级和26个县级卫生监督机构各配备一台执法车辆、执法取证工具和现场快速检测装备;支持9市、26县的卫生监督机构信息建设?分层次举办基层业务骨干、卫生监督员、师资和行政管理能力培训班,共培训330人次;选派5~20名卫生监督骨干到东部省市交流学习3个月。
1583万——厕所卫生
中央资金安排1583万元,在以人粪为主要传染源的血吸虫病流行区组织13个县实施项目,建立103550个卫生厕所;进行300人次的改厕技术培训和80万人次的健康教育,提高卫生厕所普及率和粪便无害化处理率,改善群众生活习惯。
1191万——结核防治
中央资金安排1191万元,对初治涂阴肺结核且生活困难的10323名病人进行免费治疗,加强肺结核病报病管理和督导管理,设立613个乡(镇)卫生院查痰点,开展40000名病人的线索调查,为613个乡镇卫生院配备显微镜,提高结核病的发现率、治愈率,降低结核病的感染率、发病率与死亡率。
980万——孕婴安全
中央资金安排980万元,用于“降低孕产妇死亡率和消除新生儿破伤风”项目,对我省40个项目县的行政管理人员、师资及县医院、妇幼保健机构、乡镇卫生院助产人员等1275人进行培训;每个县派3名专家驻县蹲点开展健康教育;对35333名贫困孕产妇住院分娩进行救助;为项目县乡镇卫生院配备基本设备,提高住院分娩率,降低孕产妇死亡率和新生儿破伤风发病率。
894万——计划免疫
中央资金安排894万元,对全省64.6万名儿童高危人群开展脊灰疫苗强化免疫活动;对715000人次疫苗接种给予补助;实施计划免疫专项工作检查,提高计划免疫疫苗接种率和接种质量。
138万——地方病清查
中央资金安排138万元,对全省7080个病区村进行饮水氟浓度筛查,对656个降氟、降砷改水工程进行督查和水质检测,进行150个行政村的高砷水源筛查,对20个行政村的地方性砷中毒病情进行普查,在8个县(市)中开展高碘水源调查,初步查清我省的高碘地区分布和流行病学特征。
68万——传染病监测
中央资金安排68万元,用于SARS、人禽流感监测项目。培训150名专业人员,监测不明原因肺炎报告病例数的基线数据和动态变化,全省县及县以上医院死亡病例的死因构成和动态变化趋势;在全省建立敏感、快速的SARS和人禽流感早期预警监测系统,提高防治技术水平。
中央资金安排19万元,用于麻风病防治项目。选择一个县开展重点乡镇的麻风病可疑线索调查,在一个省辖市流动人口中开展麻风病例发现工作;举办省、市级麻风病防治培训班;对麻风病人进行畸残预防和康复健康教育,降低病人的畸残率;开展麻风病科普知识宣传,提高公众对麻风病的知晓率。
中央资金安排23万元,用于精神疾病防治队伍建设项目。开展精神疾病监测培训、病案规范化管理和病人的规范化治疗,提高医疗机构精神疾病的治疗水平和管理能力。(冯立中、丰贤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