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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太湖弥陀镇河口村低保户胡文华家的洋楼与没吃低保的穷人的土墙房屋比较图

安徽太湖弥陀镇河口村低保户胡文华家的洋楼与没吃低保的穷人的土墙房屋比较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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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安庆市太湖县弥陀镇河口村联民上访书

上访委托代理人:
殷美奇:男,48岁,住安庆市太湖县弥陀镇河口村龙河组,现任组长、村民代表。联系电话:15055453249。
胡来和:男,64岁,住安庆市太湖县弥陀镇河口村胡岭组,现任村民代表,联系电话:13866083145。
胡焕发:男,39岁,住安庆市太湖县弥陀镇河口村胡岭组,现任该组组长。联系电话:15922353710。
殷汉阳:男,53岁,住安庆市太湖县弥陀镇河口村龙河组,社员,联系电话:15922359328。
被上访人:
弥陀镇下派河口村指导小组组长王淦。
河口村原第六届河口村支部书记,第七届选举委员会主任张长庚。
河口村原第六届村民委员会主任胡戴和。
上访事项:
太湖县弥陀镇河口村第七届村委换届选举违法之纠纷。
事实与理由:
三月份,太湖县弥陀镇开展各村第七届村委会换届选举工作,本应是按照上级有关部门部署的换届工作精神,有条不絮严格依法进行,同时也是一项“阳光工程”,加强“民主管理、依法治村”的良好契机。然而,河口村村民委员会这次村委换届工作中,不是按上所述,而是多次违规违法、搞“暗箱”操作,最终使得全村村民思想、精神上一派混乱、惘然,百思不解。
一、据县政府有关指示精神,村民委员会每次换届选举,必须先清理村级财务,然后换届,还干部一个清白,给村民一个明白,而我村是先换届,财务清理,审计不谈。三年来村财务审查小组形同虚设,从未审核一张票据,都是由书记、主任自报自批。
二、三月十二日,弥陀镇下派河口村指导小组组长王淦、第七届选举委员会主任张长庚,在村民代表会上提出:全村全面实行第一轮不记名不提名流动投票的村民自主“海选”方式,提名村委5名候选人。在发票投票时只按一户一票,则不按18周岁的公民一人一票的方案,并叫村民代表举手表决实施,由于当时他们对我国公民选举权力的有关法律知识没有学习贯彻,造成代表认识不清也表示同意。还有部分对选举法认识高一点的代表及时向镇指导小组王淦和选举委员会主任张长庚提出辩证,而张长庚回答说“不是正式选举”不要取闹。代表只好用电话向县政府有关部门领导请示,县级领导电话通知镇长、书记,指示他们纠正方案。而王、张执意孤行,十三日晚张反向镇政府提交辞职报告外出广州,一去八天不归。十四日镇领导亲自赴河口村,仍按原方案,采取一劝一压的手段,选举继续进行,最后导致选举混乱不清的结局而告成功。
三、三月十二日,第一轮“海选”按户流动投票,所有投票据都不放密封的“票箱”中,而随意放在未封口的信封内。而令人难以想象的是,本次投票应当日发票、投票、唱票及时公布结果,而是延期在十六日才收回选票、唱票、公布结果。
此次全村共发票1276张,收回有效票1277张加白票8张,村民手中尚存未交20余张,另外还有16户弃权票应是白票。这样算来,多出的选票不知从何地而来,而镇下派组长王淦自称代理选举委员会主任叫村民代表举手表决此次选举生效。在此,上诉领导这样的选举结果能生效,合规合法吗?
四、河口村第七届村委候选人就这样产生了,第二次投票选举相继进行。大为惊访的是,全村选民证分别填写两个法定选举日,即三月三十日、三月三十一日。还有未填写法定选举日、还有未加盖村委会公章的选民证,一个村怎么出现四样选民证呢?而全村投票共同在三月三十日实行全村流动票箱投票,本日收回唱票、公布。张长庚外出回来二十五日又担当起选举委员会主任之职真是令人难以理解,不知镇政府葫芦里卖的是什么药,这里只好请示上级政府和有关领导加以指示和核查。
这次投票是全村每个公民依法选好自己的村干部决定性的非常重要的一票,也是最神圣的一票,《选民证》上“投票地点”栏是“流动”两字,由于他们改变了法定日期,三月三十日入户时许多公民不在家等候(以为是三十一日投票),既或在家的也多数是文盲和农村妇女,她们因不识字又没有自己的主见,有的连候选人都不认识,所以很多票都是由人代写或是由选举委员会成员指示代填,同时一人多代几十人、乃至二十余人,这种违法的操作程序。
五、三月三十日,选举委员会入户投票时,由于《选民证》未发全面,他们不依《选民证》领票,而是按他们随身带好的什么“花名册”在“花名册”上打“√”的方式发票,让公民投票,而唯一证明选民合法身份的《选民证》连提也不提,这样合法的《选民证》,被他们扔下当成一张废纸而已,此种做法我们认为严重违反《选举法》的操作程序。
鉴上所述,我们所以强烈要求联名上访,请求上级人民政府依法为民作主,核查事实三月三十日进行的“河口村第七届换届选举”无效,要求弥陀镇政府、河口村第七届选举委员会主任张长庚和第六届村民主任胡戴和承付河口人民的一切选举经济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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尊敬的各级政府和有关领导:
我们是太湖县弥陀镇河口村民,现将我地落实的一些农村工作和存在的一些腐败现象向上级领导作一详细汇报,望上级领导明察秋毫。
以下是我河口村实况:
河口村自2005年至2007年止,三年来,村级财务和一切工作,实行全封闭,村级财物从未公开,村财务监督小组成员形同虚设,而我村每年来上级转账支付和其他收入达二十万元之多(不含一切工程款),所有这些款项收支从未经过村两委会讨论,更谈不上村财务监督小组及村民代表审批和公布,都是村长,书记自报自批。
今年三月二十三日,河口村第七届村委换届工作会议期间,材主任胡戴和在组长村民全表会上潦草的总结报告中说:“河口村三年来所施建设工程一百余万”。这么多的工程款和项目从未经过村两委会讨论,更谈不上通过村民代表会都是由正副书记和村主任三人各自排关系有承做,工程质量不谈,反而虚扩验收工程量,多结算资金,三人从中收取谋利,造成河口村负债累累。更可恼的是党和国家及有关单位给予河口人民应得的款项,隐瞒群众不公示,长期不能落实到位。
下而列举几例,敬请上级领导明查。
一,2005年,香港曼图公司在安庆市成立纸浆林基地,在我镇有河口,长林,铁林等村,河口材第一批纸浆林基地3000多亩,2006年香港曼图公司将45万元清苗补偿费打入河口村主任胡戴和账户。款项到位后,村里不予公示,更没有及时发放到户。而邻村,长林,铁林等村,于2006年已发放到户,直到2007年,长林村,铁林村第二批纸浆林款发放到村民手中后,河口村民觉醒后追查,村文书才告知:此款2006年已到我村。至此,几十万元的款项去向不明,而村主任,正,副书记东扯西拉,镇领导不但不督促办理反而还搪塞,遮盖事实。请问上级领导,河口村民何时能领取此款,他们这种手段是否违法?
二,河口村小冲组,经上级领导认定山体滑坡地址灾害点,国家给该组补贴一定的迁居费用。书记张长庚之三弟张成和家离灾害点2。5公里以上,不属于补贴范围,而张长庚借用张成和之名骗领国家迁居补贴费几千元;同时副书记占金高用其妻戴玉平之名骗领资金几千元,以上有据可查。请上级领导明查。
三,2005年,拆乡并村时,政府将方田。杨林,河口,小冲四村规划为现在的河口村,书记张长庚,以权谋私,将河口村南畈板栗片复垦整理项目(约200亩)承包与自已弟张柏松,而张柏松在复垦过程中大做文章,在引人注目的小部分地段请人翻挖,其余大部分用旱地除草剂喷洒一下,欺骗领导验收,领取复垦费几万元,自已从中谋利。
四,2004年,未拆乡并村前,原河口村书记张长庚利用自已手中职权,承包了河口中学至下榜组路段,全长约六百余米,该路段已由上榜,下榜两组村民自动投资出力,修建成了机耕路。张在原路上加以维修,后验收时按新开路价每米150元领取修路费九万元。而两组村民分文未进。请问上级领导,既是按新开路价会款,两级村民是否可得其中部分修建费?
五,2006年本村村民殷金洲在原河口乡原规划区内以每平方米30元买了一块二百余平方米的水田基地,后由于耕种不便,改在原居住地附近用同等价格买了一块水田宅基地,此时,张长庚见有利可图,眼下水田卖价日益高涨,张以审批权来要挟,殷无奈只好将原宅基地以原价卖到村里,村里到手后以每平方米60元高价转卖给别人,此笔非法买卖多得款项村里一直未做其它收入,下落不明。
六,2006年计划生育工作不达标,根本原因在身为河口村支部副书记的占金高,纵容包庇其亲妹外逃到山西煤矿的弟弟那儿超生第三胎,严重影响了村里计划生育工作的开展。后镇政府决定处罚措施,定额为2万元,最后占只交了几千元,其余打白条,最后也就不了了之。同时占金高利用职权,将滑坡地址灾害点内居住户迁居宅基地。挖方坝。挖虹,安装自来水等工程,全部包给超生三胎的妹夫,百姓说:“超生有好处”,从此,河口计划生育工作,局面难以开展。
七,2007年,镇民政办安排河口村200多户低保指标,书记张长庚,主任胡戴和,副书记占金高,利用职权,关门造册,利用该项指标收买人心,为今年河口村第七届村委换届作为拉票筹码,很大部分指标私给自已亲属,亲戚朋友和一些与自已亲信的党员及关系户。而真正的困难户,残疾人却未能享受,曾多次向上反映未得到处理。在今年第七届村委换届选举过程中,上述一些关系户为他们公开拉票,影响极其恶劣。
八,2007河口村年农网改造,河口村民以每户194元集资上交电力部门(含挖洞,抬电杆,安装工资24元在内),电网改造完毕后,电力主管部门,考虑人民经营困难,将其结余款退回河口村民,现在已有半年有余,结余款,直到现在仍未到手,下落不明。
九、2002年至2003年度,原任河口小村支部书记张长庚与其河口乡武装部长吴义情(原河口小村蹲点干部)一道,承做原河口乡西边规划区内下水道工程,他们验收时虚报长度,从而骗取国家资金,望上级政府核查当时合同,实地丈量,以平民愤。
十、2008年元月二日安庆市地税局领导赠送河口村壹万元慰问金,当时市局领导亲自送给农户800元,张长庚书记个人送原退休在家的原乡书记杨普加同志100元,剩余九千一百元下落不明。
以上列举的事项,河口村民正期待上级政府核查处理,关于河口村的腐败举不胜举,河口人民还在收集之中,这里只将上述情况暂时。呈报,期盼领导予以解决并依法处理。

太湖县弥陀镇河口村民
公元二OO八年四月二号

胡戴和的增补材料
一、2005年春湖北省鑫河有限公司在河口村高山组撤走时,给所占村民田地承包费、田地还原复垦费共计捌万陆千元,只在2006年底农户拿了陆千元,其余的捌万元一直在胡戴和私人帐户上,直到2007年高山组组长代表才拿回来,捌万元两年来未付一分钱的利息给组民。
二、2005年环库西路扩修,在河口村段内所有拆迁费(当时两委会决定没有全部拆除户按每户所应给拆迁费总数的20%—30%暂放在村,等全部拆完后再给)有几万元迄今下落不明(待与农户核查)。
三、说说胡戴和家这几年的收支情况
1、胡戴和大女儿胡洁于2002年中考落榜以8000元的高价买进了弥陀高中,2005年高考再度落榜又以8000元的高价买了复习资格,4年每年的学杂费3000多元,加每年生活费1000多元,4年高中共花去资金30000多元,2006年高考再次无法考取,又只好进了合肥市一所专科学校(每年的学杂费、生活费用又一万多元),从2002年到现在他大女儿最你花去资金6万多元。
2、胡戴和儿子在2006年弥陀一中中考没考取,2006年秋又转到河口初中复读,在2007年中考再次没考取,只好用贰万捌千元买进弥陀高中,加上学杂费生活费用,在2007年下半年胡戴和儿子共花去现金30000多元。
3、胡戴和在弥陀镇二环路西段买屋基300多平方米,按开发商价最低是480元每平方米,共计资金在10万元以上。
4、胡戴和于2007年下半年在购买的屋基上建好了落地面积100多平方米的两层楼房,装璜一次性成功,共花去资金10万多元。
5、从2005年春上起胡戴和家就没有插田养牲口,全家是在弥陀镇弥陀一中斜对面租房住,在河口村干三年来全部工资加补助共计只有2万8千元,开支大于收入的十几倍,钱从何来?望上级领导明查。
2008年4月2日

关于揭发检举太湖县弥陀镇河口村村支部书记张长庚在任职期间的一些经济违纪行为的材料

一、河口村南畈点的张富申示范板栗片,面积约二百亩以上。2006年上级主管部门规定进行一次全面复垦,张长庚利用职权将这项复垦工程承包与其胞弟张柏松。而张柏松在去年春佣请自己其内弟兄殷多旺、殷焱红等人挖了几天,而远处的、偏避的山冲岭头大部没挖,就叫停了,张柏松从河口农枝站买来一箱“农达”(除草剂),背喷雾器一打了之。验收时,只引看了他们复垦了的那一块栗片,而其它未复垦使用“农达”除草剂部分未被发现,一下子朦骗过了关,验收了。该项目承包费达万元以上。请领导查看验收合同书。就这样,一大笔复垦费被书记张长庚不费吹灰之力骗到了手。
二、2007年书记张长庚伙同村副书记詹金高,分别以其三弟张成和和詹之妻戴玉平二人之名,借以本村小冲地质灾害山体滑坡之名,骗领国家被贴迁移费分别为6000余元和4700元。(具体金厄,以查实其领条为准,但冒领、骗领属实)。该二户根本不居住在认定的地质灾害区域,张成居住在原未并村前的河口村,区地质灾害区域地约2.5公里,而副书记詹金高(妻戴玉平)居住在原未前村前的所谓小冲村,也居区灾区域约一华里。
三、2004年原河口乡(现已扩并)房屋建筑规划区、省道太北路、南畈公路段两侧下水道,(也称居民污水道)张长庚利用职权包了这项工程。验收时由原河口乡武装部长吴义情(该人当时是分工蹲河口村工作)负责验收该项工程。吴身为国家公务员,收受了张的贿赂,使得张大胆肆意虚加长度百余米,领取工程款13万余元。本条要求上级领导在审查时,对照戒验收合同,脚踏实地重新丈量该下水道的实际真正长度,到时一切该明白了。
四、非法买卖土地。2006年本村村民殷金洲,在原河口乡原规划区内以每平方米30元买了一块二百余平方米的水田宅基地。后来,殷考虑到离原住地太远,约一点公里,其生产生活各方面将都会带来居多不便,决定放弃那块宅基地不做,改在原居附近用同等价买了一块水田宅基地。此时,张见有利可图,眼下水田卖价日溢瀑涨,张说:殷金洲先拿那块宅基地如不交到村里,村里就不批他的第二处宅基地。张以审批权来要挟。结果,殷只好无奈,将规划区(第一个宅基地),以原买价卖到村里。村里到手转手以每平方米60元高价卖给副书记詹金高和本村村民王家成二户做宅基地。这笔非法转让土地的非法收入,村里一直未做村其它收入,下落不明。
五、2002年到2003年,张长庚在任原河口乡、河口村书记、乡政府决定修通河口乡至方田村的一条乡村路,简称河方公路。张长庚第一个插手承包。从河口希望小学至杨金榜一条路段,全长约600余米。该路段已于二OOO年,由上塝、下塝两组村民自发自费、义务工共同修通了机耕路,大型农用车辆照行无阻。而张承包后只稍在职某些路处略做了些石坝,平铺了一下路面,其整过工程造价充其量需二、三万元,我们也一直难理解,而在验收时,按新开山路价每米150元来验收。一下子总价9万元之多。百姓真不理解,为何老共的钱就这么不值钱?该条当地百姓有目共睹,众所周知,望领导实地走访查看。
六、2006年张长庚在原河口乡规划区买水田盖起了一幢占地三间四层楼房。其内有五个卫生间,室内家俱全剖从安庆购进的,应有尽有,装璜一新。当地百姓称为“皇宫”。张一家五口人,前几年三个孩子都是在校读书,并且长子是拿钱买的“安庆胡玉美”私立学校,其妻是农家妇女,一直未外出打工。哪来的那么多钱盖楼房呢?凭张一年村干工资一年下来真有七、八上十万吗?相反,迄今镇政府还欠他七、八万元。
七、2006年至2007年,张以权谋私、安排其妻到村部烧客餐饭每月领固定工资300元,一个月烧一餐也是300元,不烧也同样照领300元。
八、严重超计划生育。张长庚身为党员、村支书,严重违犯我省《计生条例》,大超第三胎。其长子文青86年1月生,次子文成87年9月生,三女文玲89年1月生。
约1981年间加入党组织,83年间进入原河口村村支委,86年至今一直任原河口村(未并前)支书,和现并村后的河口材村支书,连历任五届。从上不难看出张所生育的三个孩子,都在他入党后,历任村支部书期间后计生育的。89年“省委(98)10号”文件精神,对他来说一点制约也没有。在此,请问领导,“省委(98)10号文件精神要不要贯彻落实执行到实处?而今还起作用吗?
九、在书记张长庚的带领和示范下,近几年来,我村大量乱占水田建住宅成风。
张长庚于2005年在过去规划区一块水田里占田盖取一栋楼房,本材料前面已述。当时,张是先斩后凑,楼房盖成了半年,关于宅基地的申请报告,张一直只字未写,更谈不上批准。当时时任弥陀镇镇党委书记的潘卫平同志在一次工作中,谈到张未批先做,要拆他的屋。这话传到张耳中后,张在家中一次与镇某干部酒席上,张借酒性,怒发冲天,发牢骚,将自己手中酒盅掷重一摞说:“老潘还说要拆我的屋!试试看!”此事后来不子子之,张的宅基地也批了。
由于张带头违法侵占水田做屋,近两年来,致使我村村民建房大批违规违法。好好良田畈上东三家西四户,真可谓星罗棋布,百姓随心所欲。
99年以后,县政府竖立的“基本农田保护区、县人民政府”的水泥牌子和“农保界桩”的水泥桩辖区域即下塝、王家畈、杨林坂、方田圩等,有的连“牌子”和“桩”都毁掉了;有的“牌子”在,“桩”在,而周边、中心是新房子。特别值得一提的是,我村胡岭组,2005年被国家有关部门认定为“地质灾害区域(山体滑坡)。该组原由四个组合并一组,六十余户,二百余人,政府拿出资金补偿农户迁居。本应这是一个良好的、合理的规划新农村的有利契机,张作为村书记,应要合理规划他们迁居的区域,引导农户在规划区内合理统一布局服从安排,按四通照中央提出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规范要来做,而是任其农户搬迁,随灾户八仙过海,各显神通,致使他们各迁东西,几乎遍布全镇。唯一搬不动的是胡岭的土地,眼下只剩有七、八户未被动迁,留下的几十亩良田无人兴种,即将成为一片荒芜,再过两年,要成柴山了。这是谁之过呢?又是谁之罪呢?我国的法律法规跑到哪里去了?《土地法》又跑到哪里去了?特别是近两年来,所建房户占的宅基地,可以说没有旱地或荒山,而所占的土地全部是上好的、向阳的、双季水田,我地区属于大别山南麓,长江以北的皖鄂山区,人群地密。人均占有可耕地不足一亩,而其中水田只占人均几分亩。许多旱地,因近几年野猪侵害,农民只好弃地了,唯一的一人几分亩水田卖的卖,自家占的占的,所乘无几了,还有一部份农户,卖待全家无寸土!
以上,对于我们这样一个贫困山区,刚过温饱线的农民,对于一个纯靠农业支撑的大山农民来说,土地是何等重要。
十、对本次(第七届)村委班子换届的是否有效性、合理性,提出几点质疑:
1、原由村民按上规定推选的“选举委员会”七名,而后张一增再增,直增到十一名。
2、三月十四号第一次海选村委班子5名后选人时,可我河口村是以一户一票来投选。这样是否合法?
3、张身为村书记,又是选举委员会负责人(组长),3月14日他一面向镇政府递交辞呈书,一面打车逃往广州(其妻和子在广州打工)。尔后五、六天才反回家工作。
4、《选民证》上填写的投票时间是3月31日,为何在30号进行投票选举?造成30日许多人不在家,有的外出未归,有的干农活去了,有的走亲访友了。留在家的一个只好代划投十几票乃至几十票。请哪一个日子为合法投票日。
5、在投票时,因流动投票,选举委员会人员(背票箱者)是手持化名册,按花名册叫村民投票,而不是村民手持《选举证》来领票划票投票。请问《化名册》和《选举证》二者哪一种具有合法性?
6、村委班子换届是先清理上届村级财务,还是先换届,村级财务要不要清理和审计?我村不提及清理财务之事,上届成立的村级财务审查小组,从未叫他们审查。就这样,他们在换届趁混水摸鱼,其结果,对有问题的村干也照样连任。群众摸不着头脑,一无所知。
上述十条,全属真实实事,只是某些具体经济参数,因村民无权无法介入查调,数字大小而已。
望上级政府领导明察秋毫,深入河口民众,深入实际,深入逐线查,不走过场,不叫汇报,坚持事是求实,按照中央“两会”精神,我们坚信贪污和腐败,终归受到法律制裁!
我们坚信党是正确的,政府是青天!也更期盼着这一天早点到来。




2008年4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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向新闻界呼救信

我是安庆市太湖县弥陀镇河口村胡岭组村民胡焕发,男,现年三十九岁。妻,王雪云,现年37年。大女儿胡煜,现年15岁,在河口中学,初二803班就读,二女儿,胡丹现年11岁,在河口小学五年级501班就读。一九九九年,妻怀孕第三胎7个月之时,做了兰尾炎切除手术后,不到十天,三女儿降生,一个星期左右,乡电话通知加家做结扎手术,(因当时夫妻二人在浙江省,临安市打工),此时,胡戴和任原杨林小村(未合村前)主任,计划生育罚款定额2万元,乡计生办定罚6000元,此时家境贫寒,东拼西借4400元,交乡计生办3000元,交胡戴和手1400元,同时,胡戴和宣布说:无论金孩、银孩不准带回家中抚养,强迫我夫妇弃婴,整个罚款直到现在未开手据于无。当时,在胡的威吓下,我夫妻忍痛割爱,将不到一个月的三女儿,交给浙江省临安市勤俭弄育儿园老师(姓钱)的媳妇娘家弟弟抱去,后两年我去找寻几次,未能找回,这里,我由于思儿心切,只好向新闻界的先生们呼求,诚恳地求救,我当年被迫弃去的女儿。千恩拜谢。
特此拜托。


呼求人:胡焕发 王雪云
二OO八年四月十七日

胡焕发身证号码:34082519691008
联系电话:0556-4301349 159223537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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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支持。打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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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百姓被害苦了

我是一个普通的贫民。这号人实在是可恶。。。简直不是人养的。没好下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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假的哦 假的哦

我也是一民普通村民 我反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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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知的人 没良心

没有那些村干 哪有现在的河口 你们没良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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确实没良心

我是一普通村民 我都怕这些闹事的人 这些人一句话总结 见不得别人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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