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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讨论] 西藏自古以来就是中国领土的一部分

西藏自古以来就是中国领土的一部分

       西藏在中国的西南部。居住在这里的藏族先民,远在公元前就与生活在中原的汉族有密切联系。以后,经过漫长的岁月,西藏高原上分散的众多部落逐渐统一起来,成为现在的藏族。

       到唐朝(公元618—907年),藏汉双方通过王室间的联姻、会盟,在政治上形成了团结友好的亲谊关系,在经济和文化上建立了密切的联系,为最终建立统一的国家奠定了深厚的基础。在西藏自治区首府拉萨的布达拉宫,至今一直供奉着公元641年唐朝嫁给藏族吐蕃王的文成公主的塑像。大昭寺前的广场上还矗立着公元823年为双方会盟建立的“唐蕃会盟碑”。

    13世纪中叶,西藏正式归入中国元朝版图。自此之后,尽管中国经历了几代王朝的兴替,多次更换过中央政权,但西藏一直处于中央政权的管辖之下。

    元朝皇帝设置了宣政院,直接管理西藏地区军政要务。元朝在西藏驻有军队,并由一位王子及其后裔率军驻守西藏地区的东部边缘,逢西藏有事,即可就近入藏,以尽镇戍边疆的职责。1290年,一名万户长叛乱,元朝中央派遣这位王子率军入藏平息。

    1368年明王朝接替元王朝,继承了治理西藏的权力,在今西藏中部和东部分别设立“乌思藏行都指挥使司”与“朵甘行都指挥使司”,兼理民政。西藏西部阿里另设置“俄力思军民元帅府”。这些机构的负责官员均由中央任命。

    明朝第三个皇帝明成祖(1403—1424年在位),为有利于治理,给西藏各地宗教领袖封以“法王”“王”“灌顶国师”等名号。王位的继承必须经皇帝批准,遣使册封,新王才能即位。按照朝廷的规定,每年元旦,王须遣使或亲自来京参加朝贺典礼,呈递贺表贡物。至今西藏有的喇嘛寺内还保存着当年必须朝拜的皇帝万岁牌。

    达赖喇嘛和班禅喇嘛两大活佛系统属于藏传佛教格鲁派。格鲁派在明代兴起,三世达赖喇嘛本是格鲁派的一个寺院的住持。明朝中央特别开例,准予他入贡,1587年封赐他以“朵儿只唱”名号。

    1644年,清王朝取代了明王朝,进一步加强了对西藏的治理。清朝皇帝于1653年、1713年分别册封五世达赖喇嘛和五世班禅喇嘛,自此正式确定了达赖喇嘛和班禅额尔德尼的封号,以及他们在西藏的政治和宗教地位。1719年,清政府派军队进入西藏,驱逐盘踞拉萨三年之久的准噶尔部,着手改订西藏的行政体制。为了完善西藏行政机构的职能,清朝多次颁下“章程”,整顿改革旧的制度,建立新的制度。1793年,颁布了《钦定藏内善后章程》,共二十九条。章程的主要内容有:

    清政府掌握确定西藏各大活佛包括达赖喇嘛、班禅额尔德尼去世后转世灵童的大权;驻藏大臣代表中央政府督办藏内事务,地位与达赖喇嘛、班禅额尔德尼平等;对西藏文武官员确定品级、名额和升补手续;在西藏成立正规藏军,名额3000人,另从内地调驻西藏各地官兵1400多名;决定在西藏照内地之例,设立铸钱局,铸造官钱行使,银币正面背面分别用汉藏文字铸“乾隆宝藏”字样;达赖喇嘛、班禅额尔德尼每年的财务收支,由驻藏大臣稽查总核; 西藏差役由全社会平均负担。贵族和大寺庙中实有劳绩可受优待免除差役者,须经过驻藏大臣及达赖喇嘛核准发给执照;凡外人要求到拉萨者,须听候驻藏大臣衙门审批;西藏西南部与印度、尼泊尔等国的边界上若干地点,设立国界标志,驻藏大臣每年出巡各地,检查驻军防务及界碑情况;一切西藏涉外事宜均由驻藏大臣全权处理,噶伦不得与外方通信,达赖喇嘛、班禅额尔德尼接到外方信件、布施,俱报告驻藏大臣查验,并代为酌定回信;对犯罪者的处罚,都要经过驻藏大臣审批。

    1911年秋,中国内地爆发了辛亥革命,建立了中华民国。1912年3月,中华民国南京临时参议院颁布的民国第一部宪法《中华民国临时约法》明确规定,西藏是中华民国领土的一部分。1927年,中国国民党在南京组建国民政府,并于1931年召开国民会议,十三世达赖喇嘛和九世班禅额尔德尼均派出正式代表参加。这次国民会议制订的《中华民国训政时期约法》总纲第一条规定:西藏是中华民国的领土。

    依历史定制,达赖喇嘛、班禅额尔德尼以及其他大活佛,必须得到中央政府的认可和册封,他们在西藏地方才有政治上和宗教上的合法地位。民国期间,外患不已,内乱频仍,中央政府孱弱,但达赖喇嘛、班禅额尔德尼继续接受中央政府的册封。达赖、班禅等多次表示维护祖国统一,拥护中央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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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愿意与达赖磋商,应该有个底线。
中国是一个统一的多民族的国家,56个民族的人民都要为国家的统一、完整、稳定做贡献,有的人非要搞“独立”、分裂,包括藏族人民在内都是不答应的,所以,类似“3·14”打砸抢烧事件的事件不仅影响到拉萨的稳定,也影响到西藏的稳定,会对国家产生影响。
如果将其说成是一种和平的游行示威和抗议活动,就会在全世界造成基本价值的混乱。一旦在全世界形成这样一种基本价值的混乱,那么不仅在中国,在美国、欧洲甚至全世界,都会出现类似的行动,势必会引起全世界的混乱。对类似事件,我们一定要保持清醒,是怎么样就怎么样,是暴力活动就是暴力活动,绝不能把暴力活动说成是和平的示威行动,一定要实事求是,否则后果很严重。在磋商的时候可以从这个方面来把握,小小的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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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世纪80年代以来,随着我国的改革开放,包括西藏自治区在内的中国各地经济快速发展,人民生活明显改善,国际地位日益提高。鉴于国内外形势的变化,从未放弃“西藏独立”主张的达赖集团开始变换手段,调整策略。

比较明显的是,自达赖1987年提出“五点和平计划”和1988年提出“七点新建议”后,直接鼓动藏独和公开叫嚷“西藏独立”的行为和口号逐步被“不寻求独立”“大藏区”“高度自治”的“中间道路”所代替。

中国藏学研究中心专家刘洪记说,这给人一种“达赖放弃西藏独立”的假象。然而,种种事实证明他们谋求“西藏独立”的立场丝毫没有改变。今年3月10日以来“藏独”分子发动的一系列暴力活动,充分证实了这一点。

“以‘非暴力’为幌子,围绕‘谈判’做文章,达赖集团大肆宣扬所谓‘不要求独立,只寻求自治’的‘中间道路’,其目的就是想建立所谓的‘大藏区’,并实行所谓‘高度自治’。”中国藏学研究中心藏族学者杰当·洛丹平措一针见血地指出,“大藏区”实质上就是“分裂”和“独立”的代名词。

达赖集团提出的所谓“大藏区”包括西藏以及甘、青、川、滇四省的藏族聚居区。他们要求将该区域内其他少数民族迁走,取消社会主义制度,撤出中国军队,把“大藏区”交给国际和平组织讨论。杰当·洛丹平措指出,“只要翻开历史就知道,所谓‘大藏区’毫无历史根据”。

在中国历史上,从未有过“大西藏”的行政区划概念。中国各民族历来是大杂居、小聚居,达赖集团把凡是有藏族居住的地方都划入“大藏区”范围,既不符合历史形成的行政区划,也不符合统一的多民族国家的民族居住地缘习惯。而所谓“高度自治”的实质,就是要取消共产党领导、社会主义制度和民族区域自治制度,企图彻底改变西藏现行的政治体制,建立以达赖为核心的“独立政府”。

中国藏学研究中心历史所张云研究员指出,达赖集团口头上表示放弃“西藏独立”,转而倡导更具虚伪性、欺骗性的“中间道路”,但实际上达赖集团所谓的“中间道路”却是背离中国宪法和法律的,它篡改和模糊西藏的主权归属,图谋否定和推翻中国宪法明确规定的西藏现行政治制度,谋求历史上根本不存在的“大藏族自治区”,任意曲解民族区域自治制度等等。

“由此可见,‘中间道路’只具其名无实,它不过是达赖集团变换花招,寻找新的机会进行颠覆破坏活动的伎俩而已。”中国藏学研究中心孟秋丽博士说。

专家们指出,进入20世纪90年代以后,达赖集团实际上始终坚持按照独立国家程序行动。每逢他们认为比较重要的节日、会议等,都要安排所谓的升“国旗”、奏“国歌”以及向为“藏独事业而献身的勇士和英雄”默哀等仪式。今年3月10日的纪念活动也不例外。

听其言观其行,这是我国领导人每次回答记者有关对待达赖集团政策时经常说的话。之所以如此说,正是因为达赖及其集团说的和做的不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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