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康运热能公司不服仲裁结果状告劳动者
倍受关注的劳动者诉合肥康运热能发展有限责任公司劳动侵权案,合肥市劳动仲裁委于2008年3月25日作出裁决,判处合肥康运热能公司支付劳动者经济补偿金、加班费、服装押金、拖欠工资等共计一万多元,并责令合肥康运热能公司在判决书生效后一个月内为劳动者缴纳16个月的社会保险费。
合肥康运热能发展有限责任公司对合肥劳动仲裁委裁决的结果表示不服,于近日向合肥市庐阳区人民法院提出起诉,作为当事人的劳动者欣然应诉,并笑称这是合肥康运热能发展有限责任公司在和劳动者打时间战、持久战,并想以此消磨劳动者的维权决心。铮铮侵害劳动者权益的事实,难道就凭你公司大把的钞票和几张三寸不烂之舌就可以颠倒黑白、混淆是非吗????就可以掩盖你公司肆意践踏劳动者权益的事实吗????就能掩盖你公司妄想逍遥法外,想做合肥侵权明星的真实面目吗????
作为该案的劳动者早已表明决心,一定要将维权到底,合肥康运热能发展有限责任公司不管起诉、上诉、申诉到哪个地步和阶段,劳动者将奉陪到底!!!!!!!!!!
合肥康运热能发展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赵洪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