协议的内容及其附件:
达赖喇嘛致电拥护
1951年4月下旬至5月上旬的20多天里,中央人民政府全权代表同西藏地方政府全权代表在北京就和平解放西藏事宜举行谈判。5月23日,签订了《中央人民政府和西藏地方政府关于和平解放西藏办法的协议》,共十七条,故一般简称为“十七条协议”。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驱逐帝国主义侵略势力出西藏,西藏人民回到中华人民共和国大家庭中来。(二)西藏地方政府积极协助人民解放军进入西藏,巩固国防。(三)在中央人民政府统一领导下,西藏人民有实行民族区域自治的权利。(四)对西藏的现行政治制度中央不予变更。有关西藏的各项改革事宜,中央不加强迫。西藏地方政府应自动进行改革,人民提出改革要求时,得采取与西藏领导人员协商的方法解决之。(五)实现西藏民族内部的团结,主要是达赖喇嘛和班禅额尔德尼两方面的团结。(六)实行宗教信仰自由的政策,尊重西藏人民的宗教信仰和风俗习惯,保护喇嘛寺庙。(七)依据西藏实际情况,逐步发展农牧工商业和文化教育,改善人民生活。(八)成立西藏军政委员会和军区司令部,西藏军队逐步改编为人民解放军。
协议签订后,为保证协议的切实执行,“十七条协议”还有两个附件。这两个附件的内容分别是:
一:关于人民解放军进驻西藏的若干事项的规定
(一)中央人民政府派遣人民解放军进驻西藏,兵力为一个军左右。驻地计划为国防要点及交通要点。
(二)进军计划及驻军部署,由中央人民政府人民革命军事委员会根据当地实际情况,以命令行之。
(三)人民解放军向西藏进军期间,西藏现有军队仍在原驻地或原驻地附近维持治安,待人民解放军到达后,由西藏军区司令部进行统一部署和必要的调整。
(四)人民解放军进入西藏后,成立西藏军区,统一领导和指挥西藏境内之一切武装部队。军区司令员、副司令员和政治委员,统由中央人民政府委任。
(五)西藏现有军队,应有计划有步骤地改编为人民解放军及达赖喇嘛的警卫部队和一定数量的公安部队。现有各地征调的民兵,得予逐步复员。
(六)西藏现有军队既同意改编为人民解放军,其所需武器,中央人民政府允许将昌都战役中人民解放军所缴获的武器予以发还,并酌予以必要补充。
(七)解放军驻西藏部队的经费,由中央人民政府供给,西藏地方政府协助人民解放军购买和运输粮秣及其他日用品。为着国防建设的需要,修建飞机场、公路等需占用西藏人民私有土地或寺庙土地时,中央人民政府酌予补偿。
二:西藏地方政府关于执行协议的声明
关于西藏地方政府负责执行和平解放西藏办法的协议的声明。
1、西藏地方政府全权代表声明:
(甲)西藏地方政府及其军队负责执行和平解放西藏办法的协议。
(乙)希望中央人民政府允许达赖喇嘛在西藏地方政府执行和平解放办法的协议第一年内,如因某种需要,得自行选择住地。在此期间内返职时,其地位和职权不予变更。
2、中央人民政府全权代表同意西藏地方政府全权代表之上项声明。
当时签订这两个附件,与达赖喇嘛有相当大的关联。一旦达赖喇嘛到国外,执行协议的主体就会发生改变,因为协议中承认达赖喇嘛在西藏的政治、宗教领袖地位。另外一种可能就是,达赖喇嘛到国外一年里不回来,也会失去其地位和职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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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央人民政府主席毛泽东设宴祝贺“十七条协议”的签定。毛泽东主席在宴会上致辞。右为第十世班禅额尔德尼,左为西藏地方政府的全权代表阿沛·阿旺晋美 |
据当年作为阿沛首席代表随员参加和谈,现为西藏自治区政协副主席金中·坚赞平措著文介绍,接获西藏代表团发回的报告“十七条协议”内容的电报后,达赖的经师赤江·洛桑益西等人召集在亚东的僧俗官员和三大寺首领三十多人开会,想借噶厦和全体官员的名义上书达赖,逃往印度。赤江说:和谈代表出卖原则,坑害了西藏政教宏业。而达赖的秘书长群培土登反驳说:我们派去的和谈代表都是噶厦中很有威望的人,决不会为了一杯酒就拿西藏的政教大权作交易,签订的“十七条协议”很好,应该遵守。
由于达赖秘书长等权威人物的坚决态度,会议作出了拥护“十七条协议”,敬请达赖返回拉萨的决议,并把这个意见呈报给达赖。7月14日,中央人民政府驻西藏全权代表张经武将军经海路到达亚东。16日,他将毛泽东的信交给达赖,达赖说:关于“十七条协议”,要看看阿沛即将带回的协议正本,再由噶厦讨论后实行。8月17日,达赖从亚东返回拉萨。
10月20日,噶厦召开由全体僧俗官员、三大寺首领等三百余人参加的大会。阿沛在会上报告了“十七条协议”签订的经过。经过讨论,会议认为“十七条协议”是好的,表示拥护。大会还通过了呈报达赖的文稿:“签订‘十七条协议’,对于达赖之宏业、西藏之佛法、政治、经济诸方面,大有裨益,无与伦比,理当遵照执行。”
达赖看了西藏全区大会的呈文后,于10月24日致电毛泽东:
中央人民政府毛主席:
今年西藏地方政府,特派全权代表噶伦阿沛等五人,于1951年4月底抵达北京,与中央人民政府指定的全权代表进行和谈。双方代表在友好的基础上,已于1951年5月23日签订了和平解放西藏办法的协议。西藏地方政府及藏族僧俗人民一致拥护,并在毛主席及中央人民政府领导下,积极协助人民解放军进藏部队,巩固国防,驱逐帝国主义势力出西藏,保护祖国领土主权的统一,谨电奉闻。
两天后,毛泽东复电达赖,感谢他对实行“十七条协议”所做的努力。至此,西藏正式回到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大家庭中来。在此后长达9年的时间里,达赖喇嘛和他的官员们一起,与西藏工委合作,认真执行了“十七条协议”的每项条款。
今天,透过英、美已经解密的档案,我们发现,自蒋介石国民党政权在大陆垮台前后,美国已经开始插手西藏事务。自达赖喇嘛避居亚东后,通过在噶伦堡的藏人,中央情报局一直在策划达赖喇嘛逃亡印度或其他国家。在中央人民政府宣布“十七条协议”签订之后没几天,美国国务院就要求其驻德里大使馆官员从噶伦堡的西藏官员那里弄清楚是否确实已经达成了这样一项协议,如果情况属实,西藏政府在接受和履行协议方面打算采取什么行动(美国国家档案,893B.13/5-2651,美国国务卿致美国驻印度大使的电报,第2015号,1951年5月历9日,转引自梅·戈尔斯坦《喇嘛王国的覆灭》,808页)。之后,通过夏格巴以及当采活佛等,中央情报局向达赖喇嘛为首的噶厦作出4项承诺:
华盛顿将负责安排达赖喇嘛和他的120名随行人员去他们选中的任何一个国家;
华盛顿将同意在联合国提出西藏问题;
华盛顿将提供经费支持反对中国人的军事行动;
华盛顿将考虑提供其它军事援助。
而美国承担所有这些义务的前提条件是达赖喇嘛要离开西藏,公开谴责“十七条协议”。这表明,美国政府默认了这个协议是一个有效的法律文件。(谭·戈伦夫《现代西藏的诞生》)
此外,我们也注意到“十七条协议”签订后,尼赫鲁总理发表声明,表示印度政府承认该协议。美国和印度的行为表明,“十七条协议”在国际上已具有了法律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