谁来“仲裁”“裁定”者
谁来“仲裁”“裁定”者
记者 程鑫武
记者日前有信参加了安徽金寨县青山法庭庭审旁听,在庭审结束时走出法庭。
在感慨中国法律威严、神圣的同时,记者不禁仰望国旗、国徽。青山法庭的国旗只剩下一小部分,我们的五星红旗连一个星也不见了。具知情讲:国旗这个样子,有很长时间了。再看青山法庭的办公大楼等设施,在这个贫困县中可以说气派。难道青山法庭没钱制中华人民共和国象征的国旗?
1990年10月1日《国旗法》实施至今近二年,作为法律的裁定机关——青山法庭的领导,是对《国旗法》不知还是藐视。《国旗法》第十七条:不得升挂破损、污损、腿色或者不合格的国旗。对青山法庭这一违法行经的责任人,应追究什么责任,由谁来怎么追究。记者将拭目以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