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青年第一天到公司上班,就被副经理安排“业务”——陪酒,由于经不住劝饮白酒过量,结果在醉酒状态下被副经理强暴。昨日上午,合肥市瑶海区法院对此案进行公开宣判,以强奸罪判处被告人钟某有期徒刑四年零六个月。
2007年11月22日18时许,合肥某商贸有限公司副经理钟某以开展公司业务,推销酒为由,要第一天来公司工作的女员工小静(化名)一起到海鲜酒楼吃饭。席间,小静经不住劝酒,饮白酒过量。当晚21时许散席后,钟某骑摩托车送小静回住处时,起了歹意,将小静带至和平路某酒店开房,强行与其发生了性关系。2007年11月23日,钟某被公安机关抓获归案。
请刚刚步入社会的女孩子们多留些心眼,有些上司往往用不怀好意的目光打量着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