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一名灵璧供电公司职工,因在2007年12月21日一次施工中,从竹梯下到地面时由于下着小雨,梯子打滑侧翻,我本能地抱着电线杆滑落时,胸口正撞到构架抱箍上。班长发现后立即把我送到就近向阳乡卫生医院检查,由于医院条件有限检查结果擦伤,就随意处理一下,医生给开点止疼片吃后感觉就不怎吗疼了。事后班长开车把我送回家休息,可是到了22号凌晨1点多钟我的胸口疼得要命(距离事故八个小时左右)没有办法,家人赶紧把我送到县第一人民医院住院治疗。经医生(CT)检查为胸内软组织损伤伴有内出血和胸外擦上,医生说怎吗到现在才住院检查?说拖延治疗时间至使病情严重了。直到第二天上午我的领导才知道,来到医院看我伤的情况说事情我已经知道了,请你放心治疗这事情我会好好处理的,一个星期后领导来说,你得提前出院了,我说为什么?他说这事情不能让上面知道,上面要是知道了对你我都不好特别是对你处理得更加严重,他说我都是为你好你看。。。。我说评什么?受伤了还有错这是什吗理,我不同意出院,到第二天医生叫我出院说你已痊愈,我不知道是怎吗回事,我问家人?家人说我们也不同意出院是你领导签的字。出院后在家休息,有一天我领导又找到我说这事上面已经知道了,说你得写份材料,把当时发生的事情经过写得轻一些。这样对你的处理会轻一些(因为我不懂法)我害怕就照他的意思写了份材料。过了几天领导打电话给我说,你得来单位一趟。分管局长要检查本单位你就再辛苦一下局长要问你,你就说你已经好了可以上班了。事隔一个月后我去单位找领导问一些情况,领导说你放心事情已处理差不多了,这事只要上面不知道就不会有太大的问题,对你没有神吗损失,你放心好了。到了2008年元月份领导找我说,不知谁把事情说出去了对你要进行处理。处理结果07年12月至08年元月2个月打入D档,罚款400元,扣发三个月奖金。后来我找到领导问是怎么回事,领导说没办法因为你是事故直接责任人,这是上面的决定。事情已经过去五个月了我的病还没好,我又去找领导说你看我的病还没好不能参加工作(胸口疼、胸闷、又手无力)不知道什么时候能恢复好,想和你商量一下能不能不再扣我的奖金了?他说不能这是上面的决定我没办法。我说你不是把我报为工伤了吗?工伤条例不是说,不对事故当事人作处罚吗?恢复期间的待遇应和事故前待遇一样吗?我说工伤补偿你们不给也就罢了,他说国有国法家有家规我有什么办法。他说你要在捣下去你就写辞职报告把,我听了非常生气,不知怎么办为好,恳求你们帮帮忙好吗?谢谢!!!
获得工伤保险的权利:这项权利可以看作是劳动安全卫生权利的延伸。根据国际上各国认同的"无过错赔偿"原则,只要确认劳动者为工伤,无论责任在谁,都由用人单位负责赔偿和补偿(实行社会保险方式时,由用人单位缴纳工伤保险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