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指尖柔情
引言:有人认为,要表达领导干部的真情实感,就该自掏腰包;也有人认为,送温暖是政府的一项重要工作,是公事,不该让领导干部自掏腰包。对此,您有什么不同的看法
这一问题我感觉是双方面的
如果说:领导干部自掏腰包考验送温暖成色的话:
“赠人玫瑰,手有余香”,对各级领导干部而言,每年年终的“送温暖”活动本身就应该是领导干部体恤民情、排解民忧的“必修课”,是领导干部自身回馈老百姓的一种善举,所以更应该体现慰问者的主人翁意识,表达出慰问者的一种自觉和诚意。但当下的一些“送温暖”活动却成了拿“公家”的钱,由一些领导干部进行“代劳”。
这对慰问者而言尽管表面上好像也是在全身心参与,但却沦为了“为公家办事”,在一种例行公事的程序中很难获得一种心理认同,更遑论这种由国家埋单,领导干部们“代劳”的送温暖模式能让领导干部们真正得到教育。更要命的是,由于花的是公家的钱,更制造了一些送温暖活动的关系行为,慰问金流向了“关系户”,真正困难的慰问对象却得不到爱心的关注。
如果说:领导干部自掏腰包送温暖不可取的话:
领导干部也有家庭,不少人经济收入并不高,家庭负担也不轻,他们中间不少人正值中年,上有老、下有小,既要承担父母的养老,又要扶养孩子上学,到了年关,家庭开销自然也不少。在这种情况下,把送温暖的开支加在领导干部头上,无形之中加重了他们的经济负担。对那些依靠工资生活的“规规矩矩”的领导干部,必然造成生活水平的下降,进而影响到他们家庭生活正常进行,严重的还会影响到家庭的和谐与和睦。
领导干部自掏腰包送温暖,增加了领导干部个人的经济负担。一些领导干部为了使自己的经济收入不受影响,很可能会把送温暖的开支通过变相的形式在相关部门和下属机构里报销,而一些想通过领导干部实现个人目的单位和个人就会主动地把领导干部送温暖的经费送上门来,这种变相行贿的行为,会腐蚀领导干部,让其面临堕落、腐败的可能。一些居心不良的领导干部还会利用送温暖之机收受贿赂,给党和政府反腐败斗争带来新的隐忧。所以,领导干部自掏腰包送温暖万万不可取!
不知路过的朋友应该认为是哪一方比较认同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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