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凤台"全国种粮大户"骗局曝光:曾骗到农业部
安徽凤台一村干部欺骗农业部被免职(图)
2004年,凤台县尚塘乡安圩村村民孙庆广在没有承包他人土地的情况下,弄虚作假,虚报“千亩种粮大户”,骗取全国粮食生产大户荣誉称号,冒领国家粮食补贴,在当地造成了不良影响。根据群众举报,省农委认真调查,责成凤台县对该事件做出严肃处理,并对在事件中负有直接责任的凤台县农委进行通报批评。
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
第十三条规定, 党员受到撤销党内职务处分,二年内不得在党内担任和向党外组织推荐担任与其原任职务相当或者高于其原任职务的职务。
第六十四条 在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违反干部选拔任用规定的,追究主要责任者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的责任,情节较轻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在选举中,进行违反党章、其他党内法规和国家法律、法规以及其他有关章程活动的,对主要责任者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规定处理。
用人失察失误造成严重后果的,对主要责任者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第一款规定处理。
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暂行条例
第十一条 党的基层组织设立的委员会委员候选人,按照德才兼备和班子结构合理的原则提名。
第二十一条 选举前,选举单位的党组织或大会主席团应将候选人的简历、工作实绩和主要优缺点向选举人作出实事求是的介绍,对选举的提出的询问应作出负责的答复。根据选举人的要求,可以组织候选人与选举人见面,由候选人作自我介绍,回答选举人提出的问题。
村党组织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要按照《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农村基层组织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暂行条例》和《安徽省村党支部换届选举“两推一选”暂行办法》、《中央纪委、中央组织部、民政部关于认真解决村级组织换届选举中“贿选”问题的通知》(组通字[2006]30号)的精神及有关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