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我们这样的建设社会主义民主的法制国家里,在我们这江南的小城,以重工业为经济主体的马鞍山市,有这样一位村党支书记,曾在2004年被市政府和市民推选为“马鞍山市双十佳人物”的中国共产党员,他背离党和人民对他的信任,利用荣誉和职位,大肆敛财,以权谋私;现将此人的“丰功伟绩”告诉市民,让我们的政府和百姓评述吧;此人就是雨山区佳乡安民村村书记------林立刚。业绩如下:
1。2003年安民村投资建设“安民农副产品批发市场”一期投姿3800万元。在2004年4月28日试营业;当年年收入1200万元。林立刚在2003年12月份,以个人名义用200万元将安民村在批发市场的40%的股份转入个人名下。该项目在当时占地140亩,其中向政府报批96亩国有土地;建筑20000多平米,市场初步评估1.2的市场价格;林以200万转走了村集体近5000万的资产。
2。林立刚在安民村任村总支书记,年收入约2万余元;家庭经济条件不高,其妻因病在家,其女当年正读高三,无额外收入,其本人收入也维系家庭生活,何来200万元购买股份呢?若是银行贷款,以何担保,以何付息呢?
3。林立刚为该批发市场的董事长和总经理,利用自的社会关系,在市场用地中非法占地40余亩,未办理任何的征迁手续,未支付任何的补偿费用,将地变成企业用地。
4。林立刚在用地报批中,利用职权之便,肆意调高土地征迁成本,少向国家缴纳土地出让金260多万元,乡.区.市各级土地管理部门一些管理者均被其收买,为其掩盖事实。
5。林立刚其女,2005年就读于无锡一所民办大学,4年学费近80万元,两年在国外读书,当保金200万。这些钱从何处来。
6。林立刚生活作风腐败,曾包养数名女性。在2005年,与国家发改委指定的市场信息化建设评审员华某(女性40岁左右)浙江人,军属,与爱人长期分居;其利用金钱和一些非常之举,达成让华某离异,和其长期交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