徽风论坛版规
第一章 总则
第1条 为保障论坛的健康发展,防止有害言论和信息的传播,特制定本公约。 第2条 论坛由徽风论坛版主和相关管理员具体负责管理,广大网友共同监督。 第3条 论坛行为规范:参见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中安论坛发布的相关管理规定。
第二章 版面管理
1.凡属妄议“时政”的极端言论,一律删除,对发布者予以封发言权或注销;
2.凡违法、违规言论,一律删除,并视其情节轻重对发布者予以封发言权或注销;
3.凡广告,包括隐性广告,一律删除,对发布者予以封永久发言权;
4.凡涉嫌泄露国家机密的言论,一律删除,对发布者予以封发言权或注销; 5凡色情帖,一律删除,视情节对发布者予以封发言权或注销;
6.凡辱骂帖,无论其辱骂对象是历史人物、国家领导人、网友以及其他人,一律删除,对辱骂者予以封发言权或注销。
7.凡不符合本版定位帖,本版一律予以删除或转移。
8. 版主有权对违反论坛行为规范的网友提出劝戒、警告及提请处罚的权力;
9.版主及相关管理员有权加锁或删除任何不符论坛行为规范的言论和信息;
第三章 操作说明
1.高亮标准:
1.1好的原创文章。
1.2观点独特值得关注的原创文章。
2.帖子转移:
2.1与论坛栏目内容无关的原创及转载文章, 转到其他相应的版面。
2.2对论坛提交意见或建议的贴子请一律发表在论坛『站务办公室』 。
3.帖子删除:
3.1不得发表包含种族、肤色、性别、性取向、宗教、民族、地域、残疾、社会经济状况歧视内容的言论,不得发表对他人构成伤害的言论,不得发表宣扬邪教、色情、淫秽、暴力、迷信、教唆犯罪的言论以及蓄意、恶意攻击党和国家领导人、政府和人身攻击性质或违反社区其他规定的帖子,斑竹一律予以删除。
3.2 部分涉及敏感内容的帖子。
3.3内容空洞的帖子。
3.4重复贴出的帖子。
3.5. 与本版面规定不符的贴子。
3.6. 未经论坛许可的广告性质帖文以及其它广告网站网址,斑竹一律予以删除。
3.7.关于回贴,凡回复中带有任何反动、色情及人身侮辱攻击性质的帖子,斑竹有义务就此类回复予以删除。凡回复中带有恶意灌水回复或一些影响帖子浏览的签名回复,斑竹有义务就此类回复予以删除。
4.标题更改
4.1与贴子内容不相符合的标题。
4.2标题过长的贴子(容易引起浏览错误)。
5.斑竹通知
5.1被高亮、精华或者转移到其他版的贴子,提倡以短消息形式通知作者。
5.2原则上斑竹对论坛贴子的处理无需发消息给作者。
6.咨询投诉 6.1版内事务一般在版内处理,网友有任何问题发消息给负责处理版务的斑竹咨询,对网友的咨询斑竹将在上线后48小时内答复。
6.2网友对斑竹处理存在异议,可到论坛的『站务办公室』栏目投诉。
第四章:ID管理
1.为确保管理规定的严肃性,以维护正常的公共秩序,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ID,管理员、斑竹有权屏蔽其发言权。
1.1发表或回复任何反动、色情内容的;
1.2恶意辱骂、骚扰、攻击人身及变相侮辱攻击人身的;
1.3发布或回复中粘贴论坛外部广告帖子的;
1.4凡经查证属实有抄袭行为的;
1.5恶意灌水、恶意刷屏或恶意翻帖的;
1.6破坏论坛公共秩序及违反论坛其它相关管理规定的。
第五章:附则
1. 版主及广大网友均有责任和义务保障论坛的健康发展,防止有害言论和信息的传播。
2.为确保管理规定的严肃性,斑竹发现违反以上规定的,可封杀该ID在论坛的发言权,情况严重的可上报论坛管理员提请注销和封锁IP直至移交国家执法机关处理;
3.版主有权对违反论坛行为规范的网友进行相应的处罚;
4.网友对版主的管理有不同意见时,可到『站务办公室』栏投诉,版面不予受理;
5.徽风论坛欢迎理性的讨论,允许不同观点的交流,严格控制争议性质帖子,包括弹劾斑竹及争吵性质帖子,斑竹有权利转移到站务处理栏目或删除;
6.版主代表本论坛,其言论及管理应保持客观、公正、中立,若属私人意见应注明发言立场;
7.在本论坛文明发表言论和信息是对每一位论坛来访问者的基本要求;
8本论坛公民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的,一切后果自负,本论坛不承担任何责任;
9.本规定未涉及到的问题,请参见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中安论坛发布的相关管理规定。当本公约与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中安论坛发布的相关管理规定发生冲突时,以国家法律法规及中安论坛发布的相关管理规定为准。在本公约规定道德范围内,本论坛的版主及相关管理员具有最终解释权(本规定保留修改的权利);
“徽风论坛”版规一经发布,即日起施行。诚望广大网友遵照执行!
中安在线徽风论坛
二○○七年十月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