鄢烈山:周涛这样的防艾宣传大使要不得
从刚收到的《文摘报》第2225期上,读到这样一篇报道:不久前,某十大新闻颁奖典礼上,中央电视台主持人、预防艾滋病宣传大使周涛上台说:我们能够成为宣传员,一方面说明我们都是幸运的健康者,没有传染上这种可怕的病毒;另一方面说明我们的生活检点,没有那些不良嗜好。
我非常惊讶:这样的人怎么能担当国家级的预防艾滋病宣传大使呢?
这种话是多么无知!只要稍稍留心关于艾滋病的新闻报道,稍稍用心看过关于预防艾滋病的宣传材料,她就会知道感染艾滋病毒,除了吸毒、性传播(不一定是卖淫嫖娼才会发生性传播,配偶或情侣有一方感染了艾滋病也会传染给另一方),还有献血卖血(河南文楼村等地的疫情报道她没看过吗?)和母婴垂直传播等可能的途径和方式。有些人可能是绝对无辜的:比如医生在给艾滋病毒感染者做治疗时,某人在牙科医生那里治牙装牙时,某人在理发店刮脸剃须时,都有可能被直接或间接地传染上。
那么,对那些与周涛一样“没有那些不良嗜好”、“生活检点”却感染了艾滋病毒的人怎么办呢?看来,周涛是要听任他们既承受艾滋病的荼毒,又蒙受社会的道德谴责了。他们是不是比自己更冤,她周涛就不用管了。这就不仅是无知,而且是缺乏起码的同情心了。
这里面有两个观念问题。一是:多数人、幸运者应当怎样对待少数人、蒙冤者。多少年来,中国人习惯于为了所谓“绝大多数人的利益”而不惜牺牲个人和少数人的权益。这种观念最明显的体现是司法上的“有罪推定”和历次政治运动的人人过关。如今,中国废止了整人的“运动”,也引进了“无罪推定”的司法原则。周涛如果有这种观念,她就会在乎那些同她一样“生活检点”、“没有那些不良嗜好”却不幸染病者的感受,就不会讲出上述糊涂话———不错,确是糊涂话。第二个观念问题是:尊重一切生命,因此,道德评判就不应凌驾于任何人的健康与生命之上。其实,经过这么多年的改革开放,她应当明白这一点。比如,在法律上,绑架人质讨债绝对是犯罪,要严惩,而先不管被绑者欠了绑者多少钱。有了这样的生命观,她就会对艾滋病感染者同情、救助惟恐不及,而不会忍心指责他们生活不检点了。
既然周涛那么喜欢从道德角度看问题,我们不妨也从道德角度来评价她一回:这人怎么这么缺乏同情心呢?人家即使是“生活不检点”才染上的病,千错万错一得这种病就都受到了惩罚,你怎忍心往人家心灵的伤口上撒盐呢?再说,有谁是天生就有“那些不良嗜好”、“生活不检点”的呢?他们的误入歧途难道没有“我们”需要分担的社会责任,没有值得我们同情的一面吗?我们有什么资格居高临下或含沙射影地教训他们呢?拿那些不幸的人做“反面教员”是多么残酷多么不仁不义,你知道吗?
周涛是我国新闻传播界的一个代表,但她的言行告诉我们,挑选节目主持人也好,挑选形象大使、宣传大使也好,人的内涵、素质比外貌更重要。如果从道德上歧视艾滋病患者,这样的“宣传大使”不要更好。(东方早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