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谁来监督执行“夏季空调不得低于26℃”?
谁来监督执行“夏季空调不得低于26℃”?
“夏季室内空调不得低于26摄氏度”的规定,有望以国务院立法的形式得以确定。国务院法制办日前公布了征求意见的《民用建筑节能条例(草案)》,其中规定,国家对使用空调采暖、制冷的公共建筑实行室内温度控制制度。除特殊用途外,夏季室内空调温度设置不得低于26摄氏度,冬季室内空调温度设置不得高于20摄氏度。
立法规定夏季空调不得低于26℃,也许不是一件难事,但问题是,执行起来就不那么容易了。
尤其像安徽这样南北地域跨度大的省份,山区平原不一,气候各异,经济社会发展情况不同,人们的观念也不同,真要执行推广起来,恐怕不是那么容易的事。
况且,谁来监督执行? 如何监督执行?如何才能保障这部法规的顺利施行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