铜陵市政府正面回应本论坛网友对铜陵安居房若干问题质疑
前段时间,有网友在本论坛发帖,对铜陵新苑小区四期经济适用房价格提出质疑,在本论坛引起热议。铜陵市政府昨日专门给本论坛发来传真,正面回应对网友质疑。
1.关于网友质疑对已取得经济适用住房的家庭进行资格复审
经济实用住房是具有保障性质的政策性商品住房,它的终极意义在于公平,对于抑制房价,缓解中低收入家庭购房压力具有重要作用。为不断规范经济实用住房管理,我市出台了一系列政策。1999年出台《铜陵市经济适用住房管理暂行办法》(铜政[1999]59号)为了使经济适用住房制度符合我市经济、社会发展水平,2006年,我们对经济适用住房有关文件进行了新一轮修订,出台了《铜陵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铜陵市经济实用住房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铜政[2006]73号)、《铜陵市经济适用住房管理暂行办法实施细则》(铜房[2006]67号)、《关于经济适用住房、集资建房公示事项的通知》(铜房[2006]68号)、《关于公布2006年度全市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通知》(铜房函[2007]29号)、《关于公布2006年度全市城镇居民人均住房建筑面积的通知》(铜房函[2007]56号)等一系列文件。市民在符合申购条件的基础上,采取预登记、登记、轮侯等一系列审查程序,凡符合条件的申购家庭,都要按照预登记的先后顺序核发《铜陵市经济使用住房准购证》并对经审查符合条件的申购家庭进行公示,接受群众监督。
2.有网友对新苑小区四期经济适用房价格提出质疑,现将成本公布如下:
新苑小区四期(小高层)经济适用住房
价格构成明细汇总表
单位:元/平方米
序号
项目名称
审核价
备注
1土地征用及拆迁补偿费99.16
2前期工程费128.42
3建安工程费1143.46
4基础设施费360.1
其中:非营业性配套公建费139.53
5 1—4项小计1731.14
6管理费用34.62
7贷款利息59.82
8税金106.25
9成本合计1931.83
10利 润51.93 3%
11合 计1983.76
推进经济适用住房建设是市委、市政府部署的一项民生工程,也是市委、市政府和市房地产局实施的一项德政工程,更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一项基础工程,我们相信,在市委、市政府的高度关注下,我市经济适用住房建设工作会越来越好,为市民安居做出更大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