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心房产开发商干坏事 被捉*在床!
肥东县一开发商擅自将报停的临时用电配电变压器启封,没有经过任何计量装置向小区内业主供电,此窃电行为被供电部门发现 ,并向公安部门报案。
接到热线后记者了解到,3月16日下午3时,肥东供电公司在营业普查中发现,店埠镇龙泉西路东宸苑小区有严重窃电行为。肥东公安局在接到报案后,即派员赴现场调查取证。经查,该小区开发商2004年8月份向供电部门申请报装一台400KVA配电变压器,供小区基建施工临时用电,2006年元月份又向供电部门报停该变压器,同时申请安装了低压临时用电继续施工建设。此次营业普查发现,开发商在未向供电部门办理任何手续的前提下,擅自将报停的临时用电配电变压器启封,没有经过任何计量装置向小区内业主供电,而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法》和《供电营业规则》规定,此行为属严重窃电行为。
经公安部门现场调查取证,窃电事实清楚,根据《供电营业规则》第102条“供电企业对查获的窃电者,应以制止,并可当场中止供电”的规定,在事先向小区业主发布停电公告说明原因后,供电部门中止了400KVA配电变压器的供电,同时要求开发商立即到公安部门及供电部门接受处罚,尽快按正常手续恢复对小区供电。
截至昨天,开发商仍没有露面。目前,肥东公安局已对此正式立案调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