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相关人士反映,现有许多刚刚进入安徽省立医院的在职护士并没有享受到正式聘用的待遇,而只得到了协议制的待遇,很多护士每月只能领取区区500多点的薪水,更因此丧失了很多福利保障,比如社会保险及公积金。首先这严重违反了国家劳动规定,劳动者没有得到相应的保障,这和政府大力推进的社会劳动福利保障事业是违背的。其次,这又一次抬出了同工不同酬的问题。现聘用护士也是经过层层选拔考核,在护理技能上都是出类拔萃,在工作强度上也并不亚于医院的其他护士。
安徽省立医院属于全国三甲医院,不管是在地位和影响力上,在安徽都是一流的,但是不是因此就可以忽视职工的正常权利呢?希望有关部门给个说法
[此贴子已经被作者于2006-7-23 21:43:32编辑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