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ttp://www.dffy.com/faguixiazai/xf/200311/20031111130912.htm
最近,迷你鼠对2004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进行一番琢磨,下面这13条对我们普通老百姓比较重要,故将其精选出来供大家参考。
1、第十三条 公民的合法的私有财产不受侵犯。国家依照法律规定保护公民的私有财产权和继承权。国家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可以依照法律规定对公民的私有财产实行征收或者征用并给予补偿。
提示:该条对咱老百姓相当重要,要学会应用法律保护自己的合法财产,在被非法侵占后有追回的权利。
2、第三十七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的人身自由不受侵犯。任何公民,非经人民检察院批准或者决定或者人民法院决定,并由公安机关执行,不受逮捕。禁止非法拘禁和以其他方法非法剥夺或者限制公民的人身自由,禁止非法搜查公民的身体。
提示:随便抓人严重违反宪法和国家相关法律,大家一个据理力争,当然,在紧急情况下你可以先妥协,等结束后务必根据法律进行维权。好汉不吃眼前亏,别成为第二个孙志刚。
3、第三十八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的人格尊严不受侵犯。禁止用任何方法对公民进行侮辱、诽谤和诬告陷害。
4、第十八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允许外国的企业和其他经济组织或者个人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的规定在中国投资,同中国的企业或者其他经济组织进行各种形式的经济合作。在中国境内的外国企业和其他外国经济组织以及中外合资经营的企业,都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它们的合法的权利和利益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的保护。
提示:以上2条放在一起说。谁要是莫名其妙的侮辱你,你可以起诉他,特别是那些外商和台湾商人。日本人更应该起诉他。在中国他们是应该遵守中国法律,非外交人员没有外交豁免权!
5、第三十九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的住宅不受侵犯。禁止非法搜查或者非法侵入公民的住宅。
提示:无需多说,你的居住地他人不得非法侵入,警察在没有相关搜查证件的情况下也不能。当然,你也可以配合警察工作。但你可以拒绝其非法的过分的要求!
6、第四十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的通信自由和通信秘密受法律的保护。除因国家安全或者追查刑事犯罪的需要,由公安机关或者检察机关依照法律规定的程序对通信进行检查外,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任何理由侵犯公民的通信自由和通信秘密。
提示:上司私自拆你的信件维非法行为。网上通讯收保护吗?
7、第四十一条 由于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侵犯公民权利而受到损失的人,有依照法律规定取得赔偿的权利。
提示:国家赔偿是对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错误的一种惩戒,也是对自己的一种亡羊补牢式的利益保护。
8、第四十三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者有休息的权利。国家发展劳动者休息和休养的设施,规定职工的工作时间和休假制度。
提示:国家法定休息是公民的基本权利,很多打工者都在牺牲休息时间!当然,你也可以在自愿的情况下进行加班,但必须获得补偿。
9、第四十五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在年老、疾病或者丧失劳动能力的情况下,有从国家和社会获得物质帮助的权利。国家发展为公民享受这些权利所需要的社会保险、社会救济和医疗卫生事业。
提示:公民有从国家和社会获取物质帮助的权利。这个很重要,目前国家好像没有相关配套法律条文。但大家可以争取。疑问:公民在丧失劳动能力的情况下进行乞讨和募捐算不算从社会获取帮助?奉旨行乞丐噢!!
10、第五十六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依照法律纳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