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建工招生办:请解释一下你校招生简章第4条
<P><FONT size=5>安建工招生办:</FONT></P>u7Q%T*P\;F(~j4r<P><FONT size=5> 贵校在安徽省教育招生考试院编的《全国普通高校招生章程》第4条:优先录取志愿排序靠前的考生;在第一志愿未录取满额的情况下,接受非第一志愿的考生〔设置平行志愿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以第一排序为第一志愿〕。对进档考生按高考成绩与专业志愿相结合的原则安排专业。我本人的理解是否这样:安徽省今年实行ABCD四个平行志愿,贵校对进档的考生先录取A志愿,A志愿录取未满的情况下,再录取B志愿的考生。请贵校招生办给予解答。[em17] </FONT></P> 这个解答, ,估计这个论坛一时帮不了你,,这弄的太正式了点...建议电话直接学校咨询.... 去问学校吧,这哪有人知道啊! 如果真的按ABCD顺序来取,这ABCD就不能叫平行志愿了,楼主是不是这个意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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