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雾里看花 发表于 2008-1-28 17:44

“两会热线”--省政协委员倪虹做客中安在线

<P align=center><FONT size=5>[wmv]mms://vod.anhuinews.com/vod1/jbft/200801/倪虹.wmv[/wmv]</FONT></P>
<P align=center><FONT size=5><FONT color=blue size=3>请点击播放按钮开始收看<BR></FONT></P></FONT>
<P><FONT size=5>“两会热线”29日12:30—13:15省政协委员、省建设厅厅长倪虹将做客中安在线。</FONT></P>
<P><FONT size=5></FONT>&nbsp;</P>
<P><FONT size=5>届时网友、读者可拨打<SPAN class=t_tag onclick=tagshow(event) href="tag.php?name=%C1%BD%BB%E1%C8%C8%CF%DF">两会热线</SPAN>0551-2832636,与委员零距离进行交流;你也可登录本网<SPAN class=t_tag onclick=tagshow(event) href="tag.php?name=%C2%DB%CC%B3">论坛</SPAN>收看“<SPAN class=t_tag onclick=tagshow(event) href="tag.php?name=%C1%BD%BB%E1%C8%C8%CF%DF">两会热线</SPAN>”视频直播访谈,并参与在线交流。</FONT><BR></P>

雾里看花 发表于 2008-1-28 17:44

省政协委员、省建设厅厅长倪虹已经来到中安在线

雾里看花 发表于 2008-1-28 17:44

<P><FONT color=red size=5>访谈过程中,个别时段由于参与人数过多,可能造成网络拥堵,致使一些网民视频断断续续,在此,请网民见谅。也可能因为您的带宽不够或电脑硬件问题造成视频不连贯,请升级您的带宽或硬件。<BR><BR></FONT></P>

我是老张 发表于 2008-1-29 08:48

关注住房保障。我省今年的住房保障有哪些具体措施,困难群众又如何公平的享受这些保障措施?

天柱山老顽童 发表于 2008-1-29 11:05

<P>合肥市房产局经常发布这些的消息,房价不会暴涨,请问何为暴涨?发布这样的消息居心何在?为什么政府的经济适用房建设如此迟缓?世纪阳光花园,安居苑不都是明证吗?</P>
<P>倪厅长,您在合肥道路建设政绩有目共睹,合肥人民很感激.也愿您能把住房问题解决好,全省人民感激您。。。。</P>

[[i] 本帖最后由 天柱山老顽童 于 2008-1-29 11:10 编辑 [/i]]

TJOY 发表于 2008-1-29 11:22

连续三天的暴雪,给合肥市民的出行带来了很大的困难。目前我们看到市民出行的交通工具主要就是靠公交车了。城市公交面对暴雪的袭击,在保障市民出行方面都采取了哪些应急措施?

妖怪保护小动物 发表于 2008-1-29 11:22

这次的暴雪给城市人民的生活带了什么样的影响?目前我们的城市建设防灾体系和应急处置能力能否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和城市正常有序的运行?

512MDDR 发表于 2008-1-29 11:23

大家现在一说到城市交通问题就想到的是公交优先发展问题。那么下一步,我省在公交优先发展方面将做哪些具体的工作使城市公交能够真正满足市民的出行?

合肥网民 发表于 2008-1-29 11:23

十七大报告中指出:“努力使全体人民学有所教、老有所得、病有所医、老有所养、住有所居,推动建设和谐社会。”这里说的“老有所养、住有所居”,应该是说我们的住房问题。那么,建设部门下一步怎么解决群众的住房问题,使其真正实现“老有所养、住有所居”呢?

鲁西西 发表于 2008-1-29 11:24

今年的房价还会不会再继续上涨?芜湖、马鞍山、铜陵现在的房价都在上涨,而且涨得很厉害,未来这些城市的房价会不会像广州一样出现房价暴跌的情况?

鲁西西 发表于 2008-1-29 11:24

对于低收入家庭来说,要解决这部分群众的住房问题就需要依赖政府的帮助,那么,在经济适用房的建设上,我们省有没有一些新的做法?

吖羰髦 发表于 2008-1-29 11:24

我们了解到,除了经济适用房之外,我们省今年低保家庭要实现廉租房的应保尽保,那么什么样的人能享受到应保尽保的政策?另外,廉租房购买资格有标准吗?是什么条件才可以买?廉租房在合肥是什么位置?如果有,会不会对上涨的房价起到拉低作用?

牛铁珠 发表于 2008-1-29 11:25

您曾经提出要打造新“徽匠”,展现“徽匠”新风采。当时您是怎么提出这一想法的?徽派建筑为什么值得您如此关注?

安大人 发表于 2008-1-29 11:26

展望今后二、三十年,恰是我国城镇化的加速阶段,城镇、工业及其相关的基础设施、公用设施的建设用地的主要来源是什么?
<BR />安徽省在开展建设领域资源节约方面做了哪些工作?效果如何?

胆小鼠 发表于 2008-1-29 11:26

当前我省房地产市场的运行情况怎样?

gggghhhh 发表于 2008-1-29 11:27

目前市场上还是处于一种供过于求的状态,会不会有些开发商开发了一些房子,他不愁房子怎么卖,想卖多高就卖多高?那政府有没有什么措施来解决这一问题呢?

奔跑犀牛 发表于 2008-1-29 11:27

城市建设的安全问题包括建设工程质量和施工安全,还有城市燃气的安全。对这两个环节,今年建设部门主要从哪些方面来抓安全,抓落实?

杀虫剂 发表于 2008-1-29 11:28

安徽省城建事业要乘势而上,再上新台阶,您有什么新想法?

老张 发表于 2008-1-29 11:28

关注民生,坚持以人为本写进了今年的政府工作报告,这一理念今后将如何指导建设部门的工作?08年全省建设工作中的民生工程有哪些方面?

安打人 发表于 2008-1-29 11:38

厅长,应该说,近年来由于城镇化的加快,旧城改造的话题愈加老百姓所关注。在这一过程中,您怎样在旧城改造工作与文化遗产保护工作之间保持和谐平衡?

风干的猪皮 发表于 2008-1-29 11:39

近年来,我省城镇管理工作有了一定的改进,城镇脏、乱、差问题有了一定改善,希望我们的建设部门下一步能继续加强城市管理的力度,在重视城市建设的同时更重视城市的管理和规划?

黑色树叶 发表于 2008-1-29 11:40

今年安徽的新农村建设和规划的重点是什么?

黑色树叶 发表于 2008-1-29 11:40

安徽建筑业的现状总体水平如何?与先进地区相比,还存在哪些不足和差距?

鬼影擒拿手 发表于 2008-1-29 11:41

从建设工作面临的形势和促进建设事业加快发展、科学发展、和谐发展的要求出发,今年安徽省确定的建设事业发展的主要目标是什么?

鬼影擒拿手 发表于 2008-1-29 11:41

我省房地产市场调控工作的重点包括哪些方面?
<BR />
<BR />目前我省住房保障的主要形式包括哪些方面?

雾里看花 发表于 2008-1-29 12:43

主持人:倪厅长,您好。倪厅长也参加了两会,听了省长的报告,您觉得有什么特别的意义?<BR>&nbsp;&nbsp;&nbsp; 倪厅长:我想对于全省的经济建设来看,第一是要解决好为全省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基础和保障。第二就是要为人民群众生活条件的改善和人居环境的改善做好我们的本质工作。总体上看,这次报告特别体现了关注民生这样一个主题,就民生来看和我们工作相结合,一个是民以食为天,以住为地,要解决好群众的居住问题是一个切实问题。第二要解决好城市的基础设施服务,为安徽省的工业化快速发展提供保障和支撑这也是我们的重要工作。第三个是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因为它关系到安徽省广大农村群众的生活和生产的情况,所以我们想,这三项工作应该讲,跟我们建设部门密切相关,而且任务也很重,责任也很大。<BR>&nbsp;&nbsp;&nbsp; 主持人:在今年的民生工程已经由去年的12项民生工程增加到08年的18项民生工程,在08年的民生工程里涉及到这一块的主要有哪些?<BR>&nbsp;&nbsp;&nbsp; 倪厅长:这次的安徽省民生工程从12项拓展到18项,其中有一项是关于城市低收入家庭的住房保障问题,这个问题,省委、省政府是高度重视,党中央、国务院也是高度关注,在去年的8月份出台了国务院24号文件,这个文件要求全国都要关注低收入家庭,特别是城市低收入家庭当中住房困难户住房问题。有这样一个目标,第一阶段,就是到今年年底,全省城市和县城低保家庭住房困难户要实现应保尽保;到2010年底,全省从最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户向低收入家庭来拓展,为了实现好这样一个目标,完成好今年省委、省政府提出的民生要求,从住房保障上来看,我们将做到今年安徽省所有城市、所有县城所在地低保家庭人均建筑面积在10平方米以下的住房困难户全部要实现应保尽保。这项任务应该说也很重,省里有这样一些安排:<BR>&nbsp;&nbsp;&nbsp; 一、积极地争取国家对廉租住房的资金补助。<BR>&nbsp;&nbsp;&nbsp; 二、省财政安排专项资金以奖代补。<BR>&nbsp;&nbsp;&nbsp; 三、在廉租房的建设和经济适用房的建设方面要保证土地的供应。<BR>&nbsp;&nbsp;&nbsp; 四、我们想通过市场的方式来由各级政府收购和通过市场的租赁方式寻找新的房源让这些住房困难户家庭能够实现他们的居者有其屋。<BR>&nbsp;&nbsp;&nbsp; <BR>

雾里看花 发表于 2008-1-29 12:43

<P>[quote]原帖由 <I>TJOY</I> 于 2008-1-29 11:22 发表 <A href="http://bbs.anhuinews.com/redirect.php?goto=findpost&amp;pid=554031&amp;ptid=316577" target=_blank><IMG alt="" src="http://bbs.anhuinews.com/images/common/back.gif" border=0></A> 连续三天的暴雪,给合肥市民的出行带来了很大的困难。目前我们看到市民出行的交通工具主要就是靠公交车了。城市公交面对暴雪的袭击,在保障市民出行方面都采取了哪些应急措施? [/quote]</P>
<BR /><P>倪厅长:这一次安徽省受到的雪灾从时间上来看是1954年以来持续时间最长的一次,雪量是继84年以来最大的一次。雪灾对城市整个生活的保障、交通的出行是一个考验。公交车在市民的出行方面起了重要的作用,也普遍受到了市民的表扬,公交车现在各个市,第一是把所有的车辆都发动起来,要到各个线路上保证运营,也是由于雪比较大,道路运营有些困难,原来可能要50分钟能够跑一圈的车,现在可能要120分钟甚至150分钟才可以跑回来。很多司乘员要加班加点,合肥市很多的公交车都要加班加点,是为了弥补私家车不能满足出行和出租车不能满足市民需要的要求。所以说公交车发挥了主体作用,我们也很感谢这些司乘人员,他们一直在加班加点,但是我们希望他们能够保护身体,能够注意安全,能够连续作战。据天气预报说雪还没有完,可能要到2月3号才可以放晴,合肥可能已经停止,但是皖南还在下雪。<BR>&nbsp;&nbsp;&nbsp; <BR></P>

雾里看花 发表于 2008-1-29 12:55

<P>[quote]原帖由 <I>妖怪保护小动物</I> 于 2008-1-29 11:22 发表 <A href="http://bbs.anhuinews.com/redirect.php?goto=findpost&amp;pid=554033&amp;ptid=316577" target=_blank><IMG alt="" src="http://bbs.anhuinews.com/images/common/back.gif" border=0></A> 这次的暴雪给城市人民的生活带了什么样的影响?目前我们的城市建设防灾体系和应急处置能力能否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和城市正常有序的运行? [/quote]</P>
<BR /><P>倪厅长:我们是不希望会发生灾害,一旦发生我们希望把灾害降低到最低限度,在安徽这样的一个南方和北方交汇的地方,很多的预防能力在设计标准上,在保障能力上,通过这样一个雪灾也是一个检验。也有一些好的经验和好的做法,但是也有一些值得我们总结的教训。关于在城市保障方面,现在城市的供水、供气、供热、交通、市政、园林很多方面队伍都组织起来,想方设法来降低灾害对我们的影响。比如说供水,因为一些住户水管爆裂了,现在有一百多人的抢修队是随爆随到,想方设法保证我们城市居民的供水。但是这个问题也给我们一个反思,就是我们在选用水管的材质方面,现在合肥还是比较好的,70%都是属于钢管型的,还有一些城市由于以前是铸铁管,所以抗寒能力比较弱,这样也给我们一些警示,所以我们要采用一些先进的技术和先进的设备。在供气方面,由于天冷,用气量也在上升,燃气集团也在想办法保证气的供应,同时也搀和了一些高热质的天然气。公交方面延长运行时间来保证所有市民能够及时赶到目的地。环卫工人虽然雪大,但是也想办法清扫路面。现在我们有一个感觉,光靠专业部门还不行,特别是城市道路,我们应该学习东北一些城市做法,应该全民扫路,各扫门前雪是中华美德,所以我的想法也是呼吁各级政府都用这样的事情把全民组织起来,来彰显城市的文明,彰显所有的市民对城市的热爱。我们建设厅做了一个带头,雪一停就上路,起码做到各扫门前雪。<BR>&nbsp;&nbsp;&nbsp; <BR></P>

雾里看花 发表于 2008-1-29 12:55

热线:您好,我想跟倪厅长交流一下有关住房保障问题的民生问题。政府以后在为民办事当中,能不能把好事做的完善一点、彻底一点。打个比方,在合肥市副市长在2001年的安纺危旧房改造方面做了一些贡献,经过两年建设,2003年已经搬进了房子,但是政府为民办实事当中能不能把这方面做得更加完善一点,因为像安纺改造,我们住了将近四年了,但是很大的遗憾是房产证一直没有发下来,我们反映了,他们说当时由于比较匆忙,没有通过统一规划,这个问题倪厅长能不能帮我们过问一下,因为老百姓住房也不容易。<BR>&nbsp;&nbsp;&nbsp; 倪厅长:我想这个问题合肥市政府和合肥市房产部门是会做好的,因为当时的安纺改造也是一个比较困难的时候,市委、市政府也下了决心来改善了安纺危旧房改造,现在我们也欣喜的看到合肥市委、市政府以更大的力度来改造城市危旧房和加大廉租房、经济适用房的建设。我相信合肥市的住房会更好。关于房产证的问题,我也来给合肥市房产部门说一下,让他们尽快把好事办得尽善尽美。<BR>&nbsp;&nbsp;&nbsp; 热线:对,谢谢你,倪厅长。<BR>&nbsp;&nbsp;&nbsp; <BR>&nbsp;&nbsp;&nbsp; 主持人:刚才那位朋友反映的是住房问题,房子的问题也一直是老百姓普遍关注的问题,就像十七大当中提到的努力使人民老有所养,住有所居,推动和谐社会建设。建设部门下一步到底怎么样解决群众的住房问题,真正使他们实现老有所养、住有所居呢?<BR>&nbsp;&nbsp;&nbsp; 倪厅长:关于住房问题也是当前百姓非常关注的问题,物价和住房在群众的征求意见当中都是排在前面。党的十七大提出要“住有所居”,我想理解住有所居有这样一些概念:<BR>&nbsp;&nbsp;&nbsp; 第一、居住权是每个人的基本生存权利。各级政府应该有责任和义务和个人,和他所服务的单位一起来解决他的住房问题,所以我就觉得解决住房问题应该是三位一体,既要有个人的努力,也要有政府政治上的安排、有用工单位在责任和义务上的考虑。<BR>&nbsp;&nbsp;&nbsp; 第二、在住房问题上,既要有产权的最终目标,也要有现实居住的基本要求。所以我想说有条件的要有居者有其产。这样随着他的收入的增加,随着他的财富积累和他居住选择的稳定来选择“产”的问题,这样就需要社会有两个方面:1、在购买的时候市场可以提供他需要的房子。2、在临时居住的时候,市场能够有使他想要去居住的房源,所以我觉得租和买都是实现住有所居的方法和途径。<BR>&nbsp;&nbsp;&nbsp; 如果从这个角度理解,可以把人的居住问题分类:一种是满足生存型的,有两个方面:<BR>&nbsp;&nbsp;&nbsp; 1、他的收入能够通过市场化的租金去解决的,他可以通过市场化来解决。由于他的工作可能要变动或者他的居住地的选择也可能有所考虑,所以他会去租。<BR>&nbsp;&nbsp;&nbsp; 2、住房又困难,收入也困难的家庭,政府提供了两个方面。一个是廉租房、一个是经济适用房来解决他的居住困难问题。对于这种住房困难的和一时还不想去购买财产的人用这种方式解决。<BR>&nbsp;&nbsp;&nbsp; 第二种是改善型的,比如现在他有了住房,和他的生活要求需要来改善,也可能小孩的上学和就业交通等也需要改善,这属于改善型的,改善型的主要是靠市场,通过市场来解决他的房源的供应和功能各个方面的选择。政府在这个方面要做什么事,就是要规范市场,政府在这个方面要用先进的技术、先进的科技和环保材料来提高住房的品质,提高社区的公共服务和社会环境。这样的话,让这些消费者买到的房子或者改善的房子是物有所值,甚至是物有超值的,这样把政府和市场两个方面协调起来,解决群众的住房问题可以由多种渠道和多种方法,根据个人的收入情况、根据政府的保障能力和单位对于个人在工作方面的安排可以协调解决好住房问题。<BR>&nbsp;&nbsp;&nbsp; <BR>

雾里看花 发表于 2008-1-29 13:00

热线:倪厅长您好,我是逍遥津公园的,以前市长也是直接分管我们,我一直在等着两会有一个问题想反映一下。就是关于政府对于小产权房的问题,我想通过您向政府部门呼吁一下,我们买小产权房,孩子上学买不起城市的房子,所以到郊外买小产权房,因为它便宜,而且我等着要住。公园效益不好,单位又没有分给我房子,我又50多岁了,没钱买。<BR>&nbsp;&nbsp;&nbsp; 政府以前没有公布小产权房、大产权房,也没有分时间段,也不知道这个情况,现在告诉我们小产权房不给办房产证,不受法律保护,我们有点紧张了。<BR>&nbsp;&nbsp;&nbsp; 倪厅长:是从私人买的还是从开发商买的?<BR>&nbsp;&nbsp;&nbsp; 热线:我是05年买的,我想讲的是,政府能不能分一个时间段和分开具体情况,我原来住在宿州路,房子拆迁了,房子本身就小,8个人住24平方,我是老大没有房子不行。所以我想借此反映一下。<BR>&nbsp;&nbsp;&nbsp; 倪厅长:这个问题从全国看,在很多地方都有反映,这个也是在房地产市场逐步规范当中碰到的一个问题,我想现在国家也很关注这方面的问题,最近有关部门也出台了一些政策,或者是解答,从现在的现行法律法规上看,这种小产权房确实是不受保护的;因为第一、它的土地是集体土地,在我们国家规定,土地要做房产性的交易必须是国有土地,集体土地是不能够交易的,所以现在有这样一个问题,但是你的房子我不是很清楚,你是从个人手里买的还是从开发商手里买的,我相信开发商是不会卖的,因为拿不到房产证。个人会有风险。<BR>&nbsp;&nbsp;&nbsp; 热线:我是从个人买的。<BR>&nbsp;&nbsp;&nbsp; 倪厅长:个人只能有一个宅基地购买权,现在确实有这样的问题,我想可能在下一步,两会上也有人提出这样的问题,国家也在考虑这样的问题,从大的方面来讲,应该从国家的角度来办,从小的方面看,今年在有条件的情况下,把低保家庭向低收入层次靠拢,如果你符合低收入家庭,我们也会逐步的拓展,让那些收入不高买房困难的人也使他们可以有房住,国家和省里在这方面推进的力度也很大,所以我也祝愿你能够早日有一个放心房。<BR>&nbsp;&nbsp;&nbsp; <BR>

雾里看花 发表于 2008-1-29 13:04

<P>[quote]原帖由 <I>鲁西西</I> 于 2008-1-29 11:24 发表 <A href="http://bbs.anhuinews.com/redirect.php?goto=findpost&amp;pid=554038&amp;ptid=316577" target=_blank><IMG alt="" src="http://bbs.anhuinews.com/images/common/back.gif" border=0></A> 今年的房价还会不会再继续上涨?芜湖、马鞍山、铜陵现在的房价都在上涨,而且涨得很厉害,未来这些城市的房价会不会像广州一样出现房价暴跌的情况? [/quote]</P>
<BR /><P>倪厅长:关于房价问题,作为建设部门不能够完全说的清楚,因为有价格部门具体负责这件事情,但是作为房价的构成来看有四大块:一大块是土地、一大块是建设成本、一大块是各项税费和融资的成本、第四块是开发商的利润。从现在来看,变数比较大的是第一和第四。这两个是变数比较大的,因为从建设的成本上来看,从目前来看,大涨和大跌的趋势要受到原材料决定。从今年的整个形势来看材料方面还是在涨,比如钢材,由于加强了资源的保护和环境的要求,钢材、水泥这些材料上,从人工的工资上来讲,十七大报告、政府的报告都提出要对人民群众的收入有一个增长的比例,既然是收入增长,劳动力成本也要增长。所以在第二方面是涨的,第三方面是税费政策,各级政府都在加强效能建设,减少税费政策,在住房困难户方面是不会增加的,但是对于炒房的或者是改善型的要有所增加,所以在房价问题上主要决定于第一和第四的变数。从房地产开发商的利润来看,政府也在加强监管,也希望把他们控制在合理的范围内,土地的价格是决定房价很重要的方面。因为如果你的区位好,或者说有升值的潜力,这个变数可能比较大一点。就安徽来看,安徽正处在发展的快速期,从安徽的房价和全国的平均房价来看,我们比全国的平均房价还要低400元左右。从宏观面来说,安徽的人均收入和全国的低的水平,房价的水平和全国低的水平来看,房价的水平比全国低的水平还要高。<BR>&nbsp;&nbsp;&nbsp; <BR></P>

雾里看花 发表于 2008-1-29 13:08

<P>[quote]原帖由 <I>吖羰髦</I> 于 2008-1-29 11:24 发表 <A href="http://bbs.anhuinews.com/redirect.php?goto=findpost&amp;pid=554041&amp;ptid=316577" target=_blank><IMG alt="" src="http://bbs.anhuinews.com/images/common/back.gif" border=0></A> 我们了解到,除了经济适用房之外,我们省今年低保家庭要实现廉租房的应保尽保,那么什么样的人能享受到应保尽保的政策?另外,廉租房购买资格有标准吗?是什么条件才可以买?廉租房在合肥是什么位置?如果有,会不会 ... [/quote]</P>
<BR /><P>&nbsp;&nbsp;&nbsp; 倪厅长:廉租房应该说有这样一个概念:“不卖的”,是租的;第二,它的对象是特定的。从现在我省绝大多数城市来看,主要是保证低保家庭,就是享受低保家庭的住房困难户的一个保障。也有一些城市在逐步拓展到低收入家庭,所以说,廉租房卖是不会卖的,但是租有两种方式,一种是政府给租金补贴,可以根据他的居住地,小孩的上学地、他的工作地来选择。通过市场的方式,给他相当于市场的租金按照一定的比例标准,各个市来决定。今年全省做到人均不低于10个平方米的决定,有的城市还要做到15平方米。第二,政府也在收购或者是建设一些房源作为廉租房,现在我们希望到2010年我们有不低于30%的实物的,或者是政府收购的廉租房提供给符合这样条件的家庭。</P>

雾里看花 发表于 2008-1-29 13:17

倪厅长:我觉得现在党中央对安徽有一个大的政策,好机遇我们应该抓住,就是实施中部崛起战略,纵观世界发展的历史和我们国家改革开放发展过来的历程,一个地方如果把工业化和城镇化能够协调发展起来,那么这个地方的经济社会发展就会有一个持续、稳定、快速的增长,所以我们希望安徽能够抓住这一次的历史机遇,把工业化和城镇化协调发展起来,作为建设部门,第一就是抓好规划,科学的配置好各项资源,第二是抓住两个重点,一个是加快基础设施建设,为工业化提供前提和支撑。第二是以民生为重点,改善人居环境,让人民群众能够分享我们改革开放、发展所带来的成果。这样的话,我想通过十年、二十年的努力,安徽应该能够成为一个人居环境、经济社会发展让人羡慕的地方。
<BR />    主持人:希望人人都能够到安徽来,这是厅长的希望,也是全体安徽人民的希望。节目的最后,厅长有没有什么想和网友和读者朋友说的。
<BR />    倪厅长:非常高兴能够作客中安在线,谢谢中安在线、谢谢安徽商报,经常和网友朋友沟通和社会沟通也是对我们工作的促进,也欢迎更多的网友和读者对我们提出意见,同时我们也想表这样一个态,建设的事情是一个很基础的事情,我们要下足功夫把基础打牢,让安徽发展的越来越好,就像扫雪一样,希望全民下午都可以出去扫雪。
<BR />    主持人:感谢倪厅长作客我们中安在线,也感谢网友和读者朋友们积极参与,今天的节目就到这儿,再见!

ahjzqm 发表于 2008-2-29 23:50

篡改文件造假证 藐视法律骗法院
<BR />安徽六安供电公司侵害民企权益札记
<BR />
<BR />    看了《中华新闻报》2007年11月23日刊登的“走访金寨”‘互为安全生产隐患’事件”一文,在六安市中级人民法院对本案开庭时,我们几家媒体记者参加了旁听。在庭上,金寨县门前石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门前公司)理直气壮地谴责六安供电公司(以下简称供电公司)提供伪证、篡改文件等不法行为,庭后,我们作了详细调查。
<BR />门前公司系生产经营的合法企业,生产半年,红红火火。熟料2006年12月4日,六安供电公司在其采石场上方违法违规地架设了110千伏青山——南溪变线线路工程,致使门前公司被迫停产。停产后,数次找到供电公司要求其排除妨碍、停止侵害、赔偿损失。遗憾的是,供电公司置之不理,门前公司遂告知法庭上见。
<BR />为了欲盖弥彰,为了推卸责任,供电公司于2006年12月14日,以恶人先告状的手段,写了一份金供电[2006]129号《关于要求解决35千伏古南线路保护区内违章爆破造成安全隐患的报告》,谎称门前公司对原35千伏线路造成安全隐患。但事实是:门前公司的生产用电线路是供电公司架设的,2006年8月17日还与门前公司签订了《高压供用电合同》,由此可见,门前公司对原35千伏线路不构成任何安全隐患。
<BR />    令不齿的是,当门前公司诉诸法律,供电公司应诉时,在一、二审中,竟然把以上2006年12月14日写的不实报告的日期改成了2006年6月12日。
<BR />    至此,记者真的想不通,拥有数十亿资产的垄断强势企业,竟然敢向法院提供假证来铤而走险,竟然以小人招数来欺负处于弱势的民营小企业,这不是藐视法律又是什么?!这不是欺骗法院又是什么?!这不是以强凌弱、以大欺小又是什么?!
<BR />    在此,人们不禁要问:强势企业怎么能、为什么要这样做?答案只有一个;他们违法、违规架设线路侵害了门前公司利益,给门前公司造成6664666.00元的经济损失,却百般抵赖,妄图推脱其责。
<BR />六安供电公司不仅提供假证据、假文件,还敢篡改省电力公司的文件。皖电计[2003]744号文件第三条明确要求:“省公司下达项目可研报告审查意见后,建设单位应根据审查意见尽快取得当地市政规划,土地管理、环保等部门同意项目建设的正式意见”。而当地市政规划、土地管理、环保等部门均没有同意该项目建设的正式意见。供电公司拿不出以上部门的正式意见,所以在提交该文件给法庭时,蓄意把这第三条删除并篡改成无关紧要的内容。更有甚者,把操作流程该线路项目工程的最终核准机关也删除,因为该项目工程未经项目核准机关——国家电网公司的核准批复已架设完毕。
<BR />国家电网公司《关于安徽董店等220千伏输变电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的附件项目中,在项目名称第15号“110千伏六安南溪输变电工程中,110千伏南溪变至青山变输电线路工程”,于2006年12月8日才“同意建设220千伏董店等输变电工程”。此文于2006年12月11日方才印发,省公司收到应在12月11日后。该文明确要求省公司“请按上述原则开展工作,抓紧落实开工条件,上报开工申请”。也就是说,该工程在开工条件还未成就、开工申请还未上报、更未获得核准批复的情况下,工程已于超越批复文件前的2006年8月开工、2006年12月4日线路已贯穿门前石料公司采场矿口上方,迫使其停产至今。
<BR />    处强势地位的供电公司不仅先斩后奏地违规架设,该工程更是违反了皖政办[2006]6号文件。该工程未按文件规定取得“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等。荒唐的是,供电公司自己承认违反了该文件,竟大言不惭地说什么“该文件不属于法律、法规。不能以是否符合该文件作为输变电线路建设是否合法的判断衡量依据和标准”。
<BR />供电公司也自知违反了省供电公司皖电计[2003]744号文件,又强词夺理地说什么“该份文件系企业内部管理规范,不属于法律法规,不能以是否符合该文件要求作为判断建设行为合法与否的依据”。
<BR />供电公司又自知违反了国家电网[2006]1113号文件,还不知羞耻的说什么“该文件系统企业内部一种管理行为,不能代表法律”。
<BR />正是供电公司不愿遵守内部管理规定,导致其违规、违法架设。更重要的是,供电公司还严重违反了国务院《电力设施保护条例》。
<BR />    第一,它违反了该条例第二十二条之规定,本条规定:“……电力设施在新建、改建和扩建中妨碍公用工程、城市绿化和其他工程时,双方有关单位必须按照本条例和国家有关规定协商,就迁移、采取必要的防护措施和补偿等问题达成协议后方可施工”。这一规定中的“必须”和“方可”四个字,是要求经过批准开工的新建电力设施都必须做到的。合法建设都要等“迁移、采取必要的防护措施和补偿等问题达成协议后方可施工。”这就不难理解,未达成协议,就不可施工。六安市供电公司未经批复,违法施工就能不遵守这一法律吗?就能无视“必须、方可”这两点强制性规定吗?!
<BR />本案市供电公司在施工前,没有和石料公司进行过任何协商,也就不可能达成任何协议。因此,所架设的高压线路,具有显著的违法性。
<BR />    第二,违反了本条例第十一条之规定。没有设立保护区、未设立标志、未标明保护区的宽度和保护规定、未标明导线穿越物体之间的安全距离。
<BR />    第三,违反了本条例第二十条:“电力设施的建设和保护应尽量避免或减少给国家、集体和个人造成的损失”之规定。本案的实质是:供电公司在明知石料公司早已投入生产的情况下,置石料公司利益于不顾,损人利已地强行在其矿口上方架设高压线路,损害结果发生后又拒绝协商。可见,供电公司不是在避免他人损失,而是故意造成他人损失;不是减少他人损失,而是再三扩大他人损失。
<BR />垄断强势企业在诉讼中不仅提交伪证、篡改文件,还隐瞒事情真相地请求市委领导为其说情。供电公司的法律顾问曾任市中级人民法院的副院长达十四年之久,他当着很多记者的面说:“中院除院长不是我提拔的,几个副院长都是我提拔的”。我们听后不由得更为门前公司担心起来。这一案件尚未判决,究竟是法大还是权大?究竟是理大,还是钱大?合法弱势小企业能否受到法律保护,垄断强势企业提供假证是否受到追究,侵害他人合法权益,造成他人巨大损失是否承担法律责任?
<BR />    本案是否能得到公正判决,记者将关注到底,并作跟踪报道。

ahjzqm 发表于 2008-2-29 23: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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